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横琴新区税务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根据广东省税务局和横琴新区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横琴新区税务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强化征纳互动打造阳光政务,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完善规章制度
根据最新修订的《横琴新区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分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编制了《横琴新区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横琴新区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通过税收管理领域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内容、公开时限、责任主体等内容进行规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规范公开程序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编制了主动公开信息送审单等工作表格,规范和加强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和资料保管工作。对需公开的信息均在公开之前,由信息提供部门对拟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把关,并报分管局领导、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再进行公开,规范公开前的审批工作,同时加强对已公开事项的资料保存管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实施,横琴新区税务局坚持内部落实责任追究,外部开门纳谏。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服务监督岗和意见箱,公布各窗口工作人员姓名、职责,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人员履行岗位责任的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号码,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投诉。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对内配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对外聘请特邀监察员,从内外两个方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行政的监督。三是设置“横琴税务e咨询”和政府信息公开热线,多层次多渠道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建议。在2020年全省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抽查中,新区税务局获得满分。
(四)打造“两微两端一网”新媒体公开平台
统筹运用“横琴税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横琴税务今日头条、南方号等客户端,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等线上渠道进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打造“两微两端一网”新媒体公开平台,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多运用图表、动画、微视频、H5、SVG等形式,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知晓度、接受度和满意度。2020年,横琴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36条,“横琴税务”微博客户端发布87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34条,被上级税务部门全篇采纳的12条,其中原创微信推文《嗨!你有多久没陪过她了》获2.8万阅读量;横琴税务直播间发布“与您偕行 共克疫情”系列专题直播7期;今日头条发布信息856条,南方号发布732条,进入珠海媒体影响力矩阵前3名,有效发挥了“两微两端一网” 新媒体公开平台在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的作用。加强与地方政府宣传、文化、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合作,2020年“横琴在线”等本地媒体平台同步转载横琴税务公开内容40篇,实现信息同步公开、广泛发布。
(五)完善信息主动公开的实体渠道
将办税服务厅作为公开和发布优惠税收政策的重点窗口,开展标准化建设。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办税服务资料柜,设置“琴税e惠”、“V-Tax”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印发宣传小册子,设立导税台等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最直观实体渠道。构建“一区一厅一中心”跨境智能联动办税新模式,启用港澳纳税服务专区、智能税务微厅和粤澳工商服务中心,并联合横琴新区多个职能部门进驻园区的澳门青年创业服务中心,以更加接近老百姓的方式,公开纳税人(缴费人)的权利和义务、传递最新税费政策动态,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充分的知情权、行使充分的监督权。
(六)及时进行税务相关事项的公开
制定并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政策解读,由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才予以公告,每一份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向省税务局进行了备案。2020年,横琴新区税务局按月依法公开税费收入信息12条,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更新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更新发布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名单、办税指南等内容。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对新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信用信息双公示”栏目上进行公示。2020年,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634条、行政处罚信息436条,主动公开文件10份,依申请公开文件3份,不予公开文件255份。
(七)依托新闻媒体提升公开效果
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宣传作用,巩固主流媒体阵地,加大在《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珠海特区报》等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政务事项,进一步增强税收传播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效果。2020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晚间新闻”“朝闻天下”“天下财经”等栏目、《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新华网、人民网、央广网、中国新闻网等全国性媒体以及省市级媒体累计刊发横琴税务相关新闻报道665篇(条)。与《南方日报》合作开辟了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一区一厅一中心’跨境联动智能办税新模式”新闻专题。积极配合省税务局做好春风日历系列原创视频《春风日历|农历初五,物通四海》和《春风日历|税收护航“诗和远方”》的拍摄制作。“税收遵从指数模式”“纳税便利化指数及服务体系”“税银信用‘e’贷”“创新税务诚信报告免责体系”等4项税务创新获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公布的“广东自贸试验区第三批制度创新案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0 |
163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36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0 |
436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1.5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横琴新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平台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在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上需进一步优化,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需进一步丰富,对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的把握还不够精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配备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等。
2021年,横琴新区税务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部署,进一步加大对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征管执法、纳税服务等事项的公开力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新条例为依据、以群众需求为向导,通过公开汇聚民智,完善政策,把公开理念和要求进一步体现在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公开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含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20年度的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横琴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发展基地4号楼,邮编:519031,电话:0756-260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