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珠海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专题专栏 > “非接触式”税费服务专栏 > 电子税务局(新) > 发票业务
代开增值税发票
发布时间:2024-04-19 17:10: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业务场景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代开发票条件或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二、办理指引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代开发票。

1.【我要办税】—【发票业务】—【代开增值税发票】

2.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注:纳税人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选择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代开出租不动产类、建筑服务类发票、货物运输服务类、旅客运输服务类。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存量房)请进入“地方特色”业务专区办理。

 

(一)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

纳税人发生出租不动产、货物运输、建筑服务以外业务,需要代开发票的,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业务】—【代

开增值税发票】—【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或者【申请代开】,进入代开申请页面。

纳税人进入代开界面后,需要进行纳税信息确认,选择 “数电专票”或“数电普票”(如果申请人为其他个人,只能申请代开数电普票),录入项目名称,应税发生地等信息。

填写好后点击【下一步】,点击【下一步】后,系统会自动展示所开具发票的应纳税款信息,纳税人需对纳税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代开申请提交成功,如需缴款,跳转到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代开数电发票方可开具;如代开申请信息符合无需缴款情形,则代开数电发票直接开具成功。

开具成功后,如要下载发票,可在代开发票开具成功页面点击【发票预览】,如下图:

 

进入发票预览界面后,然后点击相应的按钮,选择“二维码下载”、“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和“下载XML”等不同的下载方式进行下载。如下图:

 

(二)代开出租不动产类发票

申请人出租不动产(包括住宅、非住宅、场地、楼顶和车位)需要临时开具发票的,点击【出租不动产】进入代开申请页面。

纳税人进入代开界面后,需要填写不动产合同信息:包括选择代开申请人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用途等信息。需要注意:1.如选择身份为产权人,系统判断代开申请人类型为产权人,自动获取外部门中该纳税人名下网签不动产信息和历史代开记录中不动产信息;2.租金收入偏低,需要上传租金偏低的证明材料,并上传附件。3.在【资料上传】栏必须上传不动产租赁合同。资料上传后点击【下一步】等待税务机关审核。点击【下一步】后,跳转发票信息填写界面,录入购买方(承租方)信息,纳税人可选择开具“数电专票”或“数电普票”,点击【下一步】。


注:若申请人为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选择开具数电专票,但购买方(承租方)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点击【下一步】后,系统会自动展示所开具发票的应纳税款信息,纳税人需对纳税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代开申请提交成功,如需缴款,跳转到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方可开具数电发票;如代开申请信息符合无需缴款情形,则代开数电发票直接开具成功。

 

(三)代开建筑服务类发票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需要开具发票的,点击【建筑服务】,进入代开申请页面。

纳税人进入代开界面后,需要填写发票信息:选择“数电专票”或“数电普票”(如果申请人为其他个人,只能申请代开数电普票),录入购买方信息、项目名称、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等信息;如果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填写好后点击【下一步】。

点击【下一步】后,系统会自动展示所开具发票的应纳税款信息,纳税人需对纳税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代开申请提交成功,如需缴款,跳转到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代开数电发票方可开具;如代开申请信息符合无需缴款情形,则代开数电发票直接开具成功。

(四)代开货物运输服务类发票

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发票的,点击【货物运输服务】,进入代开申请填写页面。

纳税人进入代开界面后,需要填写发票信息:选择“数电专票”或“数电普票”(如果申请人为其他个人,只能申请代开数电普票),录入购买方信息、项目名称、运输工具种类、牌号、起运地、到达地、应税发生地等数据,点击【下一步】。如还有其他需要备注的信息可以填写在发票下方备注栏。

点击【下一步】后,系统会自动展示所开具发票的应纳税款信息,纳税人需对纳税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代开申请提交成功,如需缴款,跳转到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代开数电发票方可开具;如代开申请信息符合无需缴款情形,则代开数电发票直接开具成功。

(五)代开旅客运输服务类发票

纳税人在境内提供旅客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发票的,点击【旅客运输服务】,进入代开申请填写页面。

 

纳税人进入代开界面后,需要填写发票信息:选择“数电专票”或“数电普票”(如果申请人为其他个人,只能申请代开数电普票),录入出行人、出行日期、出行人证件类型、出行人证件号码、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类型等数据,点击【下一步】。如还有其他需要备注的信息可以填写在发票下方备注栏。

点击【下一步】后,系统会自动展示所开具发票的应纳税款信息,纳税人需对纳税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代开申请提交成功,如需缴款,跳转到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代开数电发票方可开具;如代开申请信息符合无需缴款情形,则代开数电发票直接开具成功。

如您在操作中有任何不明白地方,请点击页面右侧“征纳互动”进行在线咨询。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