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场景
1.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2.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用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3.税务机关发票换版时,应对纳税人领用尚未填开的空白发票进行缴销。
二、办理指引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
-【发票缴销】功能菜单。
(1)点击“发票缴销”进入系统功能办理页面。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可缴销的发票种类和起始号码段。
若申请缴销的发票为非电子发票(即普通纸票、全电纸票),根据‘销毁方式说明’对需缴销发票进行剪角处理,完成后请拍照上传。
若申请缴销的发票为电子发票则无需上传附件。
(2)勾选需缴销的发票信息,选择‘缴销类型’,录入‘缴销原因说明’,点击【提交缴销】,系统跳转发票缴销预览页面。
(3)纳税人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申请缴销】,若纳税人提交缴销的发票为非电子发票(即普通纸票、全电纸票),则需要税务机关审核。
若纳税人提交缴销的发票种类为电子发票(发票种类代码 11 或 12 或 13),系统自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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