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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17:1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9年,在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珠海市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总要求,全面加强法治税务建设,践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持续打造“大法制”工作格局,依法治税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落地。把减税降费作为全年税收工作的一号政治任务、一号中心工作、一号民生工程,在全省率先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全市27个部门共同组成的“落实减税降费工作专项小组”,有效凝聚全市合力。创新开发“政策魔方宝库”微信小程序,推行办税厅“反向预约”制度,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国务院办公厅调研督导组一行在珠海调研减税降费工作时对我市落实情况予以充分肯定。

2.组织税费收入量增质优。积极应对组织收入严峻形势,推动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税务为主力、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抓收入工作大格局,2019年全市税费收入居全省前列。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规范新文件公众参与度,加强对税务政策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严格公平竞争审查。2019年以来,对4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对23份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公平竞争审查。根据省局部署,优化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流程和OA模块,实现同步审查,提高备案审查效率,2019年向省局报备文件4份。

2. 成立税收业务咨询及决策委员会,出台《重大税收业务咨询及决策规则(试行)》。建立“聚焦疑难、主动担当、敢于创新、集体合议”的重大税收疑难问题咨询和决策机制。对基层提出的业务请示事项及时受理、集体研究、限期答复,为解决重大疑难业务问题提供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2019年该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解决了3宗疑难问题。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局务会工作规则以及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决策制度,明确具体决策事项、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经过会议集体讨论,依法集体决策,并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不存在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情况。

2.强化纪检监督作用。监督重点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职务违法犯罪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内部干部密切关注的事项等四类。2019年,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减税降费、工会经费、公务使用、食堂管理、办公用房5项监督,做到有总体情况、数据分析、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和整改情况,把精准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基准。明确对同一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其他当事人)的同一税收违法行为,只进行一次行政处罚,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收违法行为,按规定需要处罚的,都只可在任一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出具一份文书,作一次处罚,另一系统不再处罚;同一申报纳税期,逾期申报按规定需要处罚的,不管涉及多少税种,都只可在任一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出具一份文书,作一次处罚,另一系统不再处罚。对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执法检查3场,对基层开展业务指导10余次。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明确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采购和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科学确定法制审核的标准和范围,将法制审核全面覆盖税收管理制度、重大税收执法事项以及对外签订的民商事合同。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坚持“将内部监督挺在外部监督之前。深入推进“大内控”体制机制建设,防范化解13个领域重大风险,持续开展全市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推进内控内生化,强化财务内控工作,对基层局开展督察审计和专项审计。着力构建“1+3+N”大监督格局,确定了16项年度专项监督清单,完成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食堂开支、工会经费和减税降费等5项专项监督,开展会计凭证会审3轮。

2.督促指导班子成员和下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制定法治建设任务分工表,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市局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主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法治队伍建设和执法资格考试2次。调研基层党组织和市税务局机关支部法治建设工作20余次,指导区局“一把手”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并进行考核。持续打造大法制工作格局。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行为的功能,2019年全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9宗行政复议案件。

2.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应对。坚持贯彻执行行政机关首长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涉税行政案件,坚决执行法院判决。全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宗,被告税务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在庭审过程中不仅得到了法院的高度认可,而且通过由行政负责人向纳税人面对面的阐释税法,对纳税人也起到了很好的说服教育作用。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公开。推广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全市办理税费业务中网上办税占41%、窗口办税占23.8%、自助办税占35.2%。打造智能程度高、交互体验好、安全稳定、软硬件分离的跨平台自助办税新系统,不断推进实体办税向网上办税、手机办税、自助办税等多渠道扩展。参与构建珠海市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在珠海市政府综合治税办的牵头下,通过珠海市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共同开展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

2. 打造智慧税务,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与百度合作开发“税小度”小程序,实现政策的精准、个性化推送,让纳税人能够快速查询企业适用的政策,该程序自应用以来日均访问量达1500人次。开发应用“以地控税 以税节地”综合税源管理平台,被纳入珠海“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聚焦“关键少数”,建立局领导常态化学法机制。利用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契机,持续开展局领导会前学法,全年共开展23次,学法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律法规和各类涉税政策文件。

2.加强全系统税务干部的普法教育。组织号召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司法部学法考试,全市税务系统共1703人报名,参考率达100%,其中获得满分的人数达1477人,取得98.8分人数达163人,优秀人数(即95分以上)1697人,全员平均分99.73分。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成立全市首批48名大学生税收普法志愿队,开设“税法在线课堂”自主学习平台、创建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举办“我身边的税收故事”征文征集活动,2019年共开展活动10余次。开展税法宣传新媒体作品创作大赛、珠海市 “税宣杯”大学生税收主题辩论赛等税收普法教育活动,出品税收普法宣传200多篇/次,结合时下热点,制作发布微信推文112篇。通过专业普法、精准普法、合力普法,打造有力、有品、有质、有趣、有为的“五有”普法品牌,着力构建税收普法大格局。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打造“一体两翼”法律专业团队。按照“分层次培训、多角色锻炼、精细化指导、梯队式培养”的培养思路,以法制部门为主体、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为两翼,高水平打造“一体两翼”的税收法律专业团队。目前我局公职律师14人,法律专业人员66人,法律人才梯队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传、帮、带”的“雁阵效应”开始显现。

2.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法律顾问办公室,建立以局内公职律师为主体,外聘知名律师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涉税风险,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保护纳税人。2019年法律顾问团队提供法律服务120余件。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相关科室协同落实的齐抓共管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制定《“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双普法”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把法治建设融入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等工作之中。

2.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依法行政。将学法用法工作纳入班子考核、年度述职、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分层次开展学习培训,聚焦“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局务会会前学法和集体培训学法,累计组织各类学习教育60场次,通过31期党委会议、5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4期局长办公会议、3期局务会议和1次工作务虚会议。针对中青年税务干部学法需求,鼓励和组织干部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职业资格考试、执法资格考试、普法考试等,邀请高校知名教师开展考前辅导3期,全系统约200多人次参加。截止2019年末,全系统注册税务师82人,注册会计师9人,具有律师职业资格35人。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开拓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税各项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力度和成效有待加强;个别税务干部法治观念不强,依法行政能力不高,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等。针对这些问题,2020年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是:

一是建立“三同步”机制,不折不扣落实税收政策。成立政策研究中心,及时归集研究最新税收政策,实行政策落实“三同步”(同步发布、同步培训、同步宣传)机制,及时对新政策制定操作指引和落实措施,及时研究解答基层在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高政策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多税种联动管理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完善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做到重大执法事项及时上网公开,确保执法公开透明;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推动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和扩大法制审核的标准和范围,实现对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全覆盖。

三是构建执法监督新机制。对涉案金额较大、案情复杂、涉及面广、案件处理结果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税务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探索试行专家听审工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代表共同参与案件的审理,增加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四是持续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律政之星”计划,组织参加系统内各级法律知识培训,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和“法治大讲堂”活动。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中,组织法律专业人员 “跟案学习”。加强同法院、司法局、信访局和律师事务所得交流沟通,开展“庭长助手”、“庭审观摩”、“信访值班”、“法律论坛”等活动。加强与市检察院交流沟通和工作联系,争取选派人员到全市各级检察系统跟班学习,提升法律人才综合素质和法律团队的影响力。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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