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广东省税务局和珠海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税,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1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税收业务学习等相结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头依法履职尽责。
(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税费缓缴政策
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和数据共享,确保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应享尽享。全市(不含横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40亿元。
(三)着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拟出台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审慎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以及合规性评估。2021年共制定出台2份税务规范性文件,全部税务规范性文件均在珠海市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按照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推动制定和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坚持开展有效的调查研究,多次与不同层级、不同年龄干部职工谈话,听取各类意见诉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完成2021年民主生活会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落实税务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针对纳税人特定违法行为,积极运用集体审议制度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通过增设“温馨提示”弹窗,建立告知承诺制办理台账和虚假承诺黑名单两个账单,确保承诺制度有效落实。加大力度查处大案要案,成功查办各类虚开大案要案。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内部监督
落实总局“1+7”、省局“1+3”制度文件,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落实市局党委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严抓风险防范,专题研究内外风险防控工作,紧盯执法风险、廉政风险、行政管理风险、非职务违法违纪风险,采取教育提醒、专项监督、交流轮岗、明察暗访、制度建设等措施消除风险隐患,聚焦重点岗位、重要环节进行风险布控,确保了队伍总体安全稳定。围绕国家安全、廉洁过节、酒驾醉驾在全系统开展10场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使“严管就是厚爱”理念深入人心。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严格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复议诉讼案件实行扎口管理。将说理式执法与案件办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行政救济与行政监督双职能,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21年共应对行政诉讼案件3宗,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宗,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3宗。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税收工作中。通过外部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官方微博、微信等途径,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按照“紧紧抓住时点宣传+平稳推进日常宣传”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和发掘税收宣传“时点”“地利”“人和”,讲好税收故事,宣传好税收政策。2021年,在各级媒体自主和配合上级共开展宣传报道654篇次。
(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和智慧税务建设
着力优化整合办税服务资源,以数据驱动业务变革,按照“管理扁平化、业务集约化、分工专业化、工作团队化”原则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构建分类分级税费管理新模式,基本形成前台与后台紧密衔接、服务与监管高度融合、基础管理与风险管理互为支撑的征管体系。在全省率先优化整合办税服务资源、积极探索办税缴费服务融入地方政务服务体系、通过党群服务中心延伸“非接触式”服务触角等。
(十一)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加大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法治人才。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服务。
(十二)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加强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压实党委书记作为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依法治税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任务,按时向省税务局和市政府报告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二、2022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22年,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注重开拓创新,强化责任担当,力争在推动精确执法、服务税收大局、提升人才素质等方面打造新亮点、取得新成效,推动税收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定期举办“珠税学堂”“会前学法”、“法治大讲堂”等活动,进一步树牢法治理念,推动依法行政,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加强普法、守法和护法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二是持续加强精确执法能力。持续推动税收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严格落实全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行行政处罚说理式执法文书,采取包容审慎的税务管理方式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是深化提升精细服务水平。推进办税缴费服务多元化、社会化,完善以线上服务为主体、线下服务为补充兜底的办税缴费服务格局。推动线上服务提效提质,优化现有市区两级集约处理中心管理,进一步拓展集约处理事项、提升集约处理层级,探索建立全市一级集约处理中心;将12366热线服务与V-Tax可视化办税有机结合,推动单一咨询服务向“问办同步”升级;推动社保参保缴费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力争实现不动产登记和税费征缴“全流程网上办”
四是着力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费争议主渠道作用,让纳税人缴费人在每一宗复议案件办理结果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应对行政诉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统筹和支柱作用,有力维护税法权威、执法尊严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是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人才培养使用工作机制。对全系统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人才实行扎口培养和归位使用,2022年拟从全系统法律专业人才中择优选拔推荐新任公职律师,探索建立公职律师日常考核激励机制。合理配置法律人才,严格落实省局法制机构人才配备“12366”计划,根据法律人才的不同专长进行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