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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14:29:2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在广东省税务局和珠海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全面依法治税,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新成效。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2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创新建立市、区两级局党委“第一议题”联学机制,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第一议题”联学8次,辐射带动各级“关键少数”提升法治意识、推动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度学法考试,全系统实现参考率100%,有力推动学法考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聚焦大数据分析和风险管理,引导纳税人自我遵从,有效推动组织税费收入工作。2022年,市税务局组织税费收入1281.26亿元,可比(扣除留抵退税因素还原后)增长43.8%。全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不断完善政策精准推送、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市场主体。2022年合计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161亿元,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三)着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流程和要求,对拟出台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以及合规性评估,全部税务规范性文件均在珠海市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2022年共制定出台2份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按照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坚持开展有效的调查研究,多次与不同层级、不同年龄干部职工谈话,听取各类意见诉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完成2022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推动“首违不罚”清单全面落实,研发使用“首违不罚助手”,税务行政处罚的办理时间缩短一半。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121次。加大力度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税收秩序。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内部监督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工作。扎实做好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对7个基层局及3个派出机构原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权力运行和领导履职担责的制约监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存在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的,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处理。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作用,在香洲区局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持续完善社保费争议处理部门协作机制,在金湾区局成立“社会保险费争议调解中心”。规范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将说理式执法与案件办理深度融合。2022年共应对行政诉讼案件5宗,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宗。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税收工作中。通过门户网站、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官方微博、微信等途径,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门户网站共对外发布更新各类政务信息436篇、通知通告83篇,珠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推文722条,“两微七端”全年共向纳税人推送涉税信息近五千条,阅读量突破五百万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全力做好税法宣传。2022年在各级媒体开展宣传报道627篇次。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一方面通过纳税人“云”学堂直播形式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开展宪法及税法宣传教育,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另一方面依托办税服务厅、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纳税人学堂等场所,组织开展宪法宣传片、“宪法宣传周”宣传海报展播等。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局内公职律师队伍不断扩大,2022年新选任27名公职律师。成立“涉法税案”基层服务专班,统筹全市税务系统法律人才资源、指导基层税务机关规范应对行政复议和涉税诉讼。认真组织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2022年全系统79名公务员新取得税务执法资格。

(十一)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切实加强局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注重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机制,压实党委书记作为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任务,按时向省税务局和市政府报告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并通过税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2023年法治建设计划

2023年,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落实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注重开拓创新,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推动珠海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第一主题”、青年理论学习的“第一任务”,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珠海税务系统全面落地生根。

二是推动税务执法更加规范统一。推动“三项制度”全流程信息化,进一步优化“首违不罚”智能判。全面规范进户执法,严格落实“无风险不打扰”,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税务检查。探索非强制性执法,充分用好“说理式”执法、“约谈警示”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是推动税费服务更加高效便捷。以“线上为主、线下兜底、线上线下一体融合”为目标,集约服务资源、规范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方式,构建高效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加快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入政务服务。推动税费服务向园区、商圈、银行、邮政等社会场所延伸,持续提升“10分钟税费服务圈”的覆盖面。

四是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费争议主渠道作用,规范行政复议办理程序,依法办理复议案件,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公职律师和法律人才的培养使用。完善“涉法税案”基层服务专班工作机制,推动法律人才资源再分配,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水平。认真总结近年来税收执法资格备考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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