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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温馨指引
发布时间:2020-08-13 16:50: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用人单位:

您好!

请在办理减员业务时,对照以下指引告知离职人员申请失业保险相关待遇:

失业保险金: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失业补助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通知规定,2020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广东省各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一览表中提供的任一方式线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具体途径可参照以下操作或咨询当地经办机构和12333

 

 

失业保险金:

掌上办1.“广东人社”手机APP 2.粤省事 3.“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网上办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 2.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中的广东社保服务专栏--“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根据系统指引办理失业金申领等相关业务 4.珠海人社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

 

 

 

失业补助金:

掌上办1.“广东人社”手机APP 2.粤省事

网上办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 2.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中的广东社保服务专栏--“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根据系统指引办理失业金申领等相关业务

咨询电话0756-123330756-12345

 

 

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20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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