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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0 16:1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税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税务工作公开透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服务国家战略与纳税人关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要求。按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和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及其他应主动公开内容。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36条、政府采购信息1条、税收统计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依申请公开作为为纳税人缴费人解难题办实事的重要渠道,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诉求。2021年,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制定《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公开信息进行内容提供、政策把关、保密审查和平台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区局门户网站为重要发布平台,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规范设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严格落实网站日常管理责任,针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更大力度落实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考核内容,在2021年度区局机关共性指标中,设置“政务公开”二级指标,针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站和新媒体等4个方面进行考评。每季度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和开展绩效讲评,营造“干多干好干出彩”的绩效文化氛围,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纳入培训计划,组织参加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培训班,政务公开相关人员共计13名参训,专业素养与工作能力有效提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新阶段新要求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等;二是主动公开信息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地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营造积极主动的政务公开环境,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对照《条例》和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政务信息资源,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创新力度,探索税收政策法规公开新形式,结合税收宣传工作,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业务难点,制作视频展示、图文解读,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理解和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提升税收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南路5002号鸿景花园8栋首层,邮编519030,电话0756-8827252)。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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