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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0 16:54: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栏目、金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对外资讯共75条次,涵盖税务部门应公开的税务信息、政府采购、税收统计、行政执法等方面内容。我局纳税服务热线受理接听人工电话31277人次,解答纳税人网上咨询问题838条。我局通过纳税服务热线、金湾区市民热线、珠海市税务局网站、信访来信、“珠海税务”微信、现场受理等渠道,登记、办理、转办、答复举报事项53件、投诉事项21件、建议及其他事项1件,维权事项按时答复率100%,办结率100%。

(二)依法依规落实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规范工作流程,改进内部流转表单,细化各部门拟制公文“公开属性”的注意事项。2021年,我局未接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平稳规范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定责分解,责任到岗,严格执行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着力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我局进一步优化整合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及时对各级栏目进行更新维护,及时将服务事项、操作办法和时限要求等在门户网站进行常态化公告,第一时间让纳税人充分地了解税收政策规定以及办理程序和要求,确保税收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便民性落到实处。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充分利用区局办税服务厅的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公告栏、X展架、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公开各类应公开的税收工作信息,将办税服务厅建成对外税收信息公开的服务窗口。二是借力新闻媒体,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珠海特区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信息公开,紧跟税收工作及政策重点,不断宣传扩大税收政策影响力。三是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珠海本地媒体的宣传优势,从纳税人关注的角度出发,宣传解读减税降费、税收征管等热点问题,有效增进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五)有力强化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务公开纳入税务系统绩效考核指标中,细化工作责任分工,按月督促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围绕网站和新媒体更新情况、配合上级公开工作和国办抽查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及时整改,高质量推进政务信息工作。2021年,我局将政务公开列入干部培训重要课程,组织14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进行专项培训,切实提升干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1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案例。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落实新《条例》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互联网+政务”、各类申请的操作规范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和改进的空间。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时限,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在原有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完善制度建设,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公开信息及文书的审查,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处理费为0元。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路39号,邮编519050,电话0756-7227800)。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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