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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晚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截止,单位如何集中申报?
发布时间:2024-06-25 14:38:34来源:珠江晚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6月30日截止,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了解到,部分企业单位员工纳税人存在不会个税汇算的情况,遇到这种问题,其所在单位不妨收集好相关员工信息,进行集中申报。

单位如何进行集中申报?

税务部门提示,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可以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https://etax.chinatax.gov.cn),按照规范步骤办理集中申报。

使用法人、财务负责人、有办税权限的人员(在企业办税权限中被授权过)的个税APP扫码或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点击“单位办税”,进入“集中申报”,选择单位后点击“办理个税业务”。

报表填写报送,可直接添加或用模板导入,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报送”(注:名单模板导入后,可使用“自动计算”功能自动填写报表)。

退税申请,退税状态为“待退税”或“退税失败”的可以提交退税申请。

税款缴纳,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存在欠税的,可点击“税款缴纳”办理缴税业务。

税务部门还提醒,由扣缴单位集中申报的员工需要提前与单位确认,告知单位有代办需求,补充完整除本单位以外的收入及扣除信息;如果需要退税的还需告知单位退税银行账户,需要补税的还需与单位确定补税方式等。

年终奖纳入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何操作?

如果单位员工仅有一笔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该笔奖金可以不纳入年度汇算范围。如有多笔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度汇算最多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其他需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在使用网络途径申报时,可以在申报表【工资薪金】项下的【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中选择将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当变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时,应纳税额一般也会发生变化。可以根据调整前后的变化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式。

显示“免申报”是什么意思?

在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前提下,若纳税人全年收入不足12万元且有应补税额,或者全年年收入超出12万元但应补税额≤400元,可免于办理年度汇算,在汇算申报操作时选择“享受免申报”,申报提交后无需缴纳税款。

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税款计算后如有应退税额,可选择申请退税或放弃退税,只要提供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卡账户即可直接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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