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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平台自助终端-社保费类(广东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清缴
发布时间:2022-11-22 09:21: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该功能可以让灵活就业人员在全省任意一台ATS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查询及清缴其未清缴的社保费。可使用银联卡、聚合支付等方式进行缴款,缴款成功后打印电子税票,完成业务办理。

【操作指引】

 

【功能流程】

1. 纳税人在自助终端机系统主界面,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清缴”功能。

2. 系统进入身份认证流程,详细请见“身份认证(适用于:个人)”。

3. 进入“应征明细”确认界面,纳税人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

 

4. 系统弹出“社保费缴纳”确认提示框,纳税人点击【是】按钮即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如下图所示:

 

5. 进入“缴款方式”选择界面,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卡缴款或扫码支付,如下图所示:

 

6. 若选择银行卡支付方式,则在“缴款方式”选择界面中,根据系统提示插入银行卡。如下图所示:

 

7. 插入银行卡后,进入“银行卡密码”输入界面,输入银行卡密码,点击金属键盘上的【确认】按钮,如下图所示:

 

8. 若选择二维码支付,系统进入“缴款二维码”显示界面,纳税人根据系统提示,使用银联云闪付或银联app扫描二维码,并在手机上完成缴款操作,如下图所示:

 

9. 系统进行社保费清缴操作。

10. 缴款成功后,系统进入“完税证明预览”打印界面,纳税人确认完税证明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如下图所示:

 

11. 进入打印页面,等待系统打印,如下图所示:

 

12. 打印成功后,系统进入“业务办理完成”界面,纳税人若需要继续办理,则点击【继续】按钮;若不需要继续办理,则点击【退出】按钮,返回自助终端机系统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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