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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庆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5〕82号
发布机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
2005-05-26
有效级别:
全文有效
补充说明:
浏览次数:
重庆市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市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
200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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