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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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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湖北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5〕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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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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