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库 > 总局政策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云南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5〕84号
浏览次数:
云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曲靖市富源县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提高至每吨3元,省内其他地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5年5月26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