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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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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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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衔接,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现将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2021年第23号)中附件对应的文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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