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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2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湛江市税务局网页专栏(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jsw/zjsw_index.s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67号,邮编:524000,电话:0759-3288043,传真:0759-328811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加大依申请公开服务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贯彻落实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结合疫情防控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范围,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防疫“六税两费”政策,在主流媒体上开展全覆盖、立体式、精准化宣传,发布税收新闻稿件800多篇。通过税务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0多条,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接听量达15665次,接通率99.35%;承接省局远程坐席人工话务分流量为8295次,同比增长99.53%;受理省局12366中心转来投诉、举报、建议等事项308宗;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的纳税服务咨询、投诉和举报事项386宗;受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和省局网站转办的咨询事项173宗。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研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制度,由政务公开办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并定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档案移交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管理。同时,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

(四)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整合税务信息公开平台资源,依托税务网站对政务公开平台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政务平台功能开发。通过税务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改版,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提高新媒体活跃度,精准解读各项税收政策。2020年,我局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2185条,其中微信发布1009条,微博发布1176条。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结合绩效考核指标,定期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督促各部门对标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22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3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29

14

行政强制

8

-1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554.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力度有待提高。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尤其是进一步提升网站的整体水平,从页面版式、栏目布局、核心功能模块等方面对网站进行优化升级,提升用户体验,做到“好用、实用、够用”;二是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内容和范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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