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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6:06: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湛江市税务局网页专栏(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jsw/zjsw_index.s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67号,邮编:524000,电话:0759-3288043,传真:0759-328811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要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主动公开形式、提升申请公开质量,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要求相结合,稳步提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 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强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安排,聚焦重点领域,紧密结合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拓宽政务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透明规范。2022年,我局在各级媒体上发布税收新闻稿件500多篇次,通过税务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0多条,涉及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统计信息、人事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在湛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开设纳税人学堂网上直播课程,向全市纳税人开设网络课堂,采取有针对性的辅导、网络答疑等“线上+线下”的辅导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2022年共举办在线直播课堂培训班79场,参加人数达16000多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坚持问题导向,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内部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信息发布以及审核工作流程,充分发挥税务门户网站第一平台功能,明确专人负责,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对已发布信息的常态化自查工作,不定期开展自查整改,全面提升公开实效。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强化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着力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果,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舆情回应、税务咨询热线等资源的联通整合。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通过电子税务局、V-Tax平台、“湛税易”纳税服务平台,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智能办税体验。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制度,由分管领导、政务公开办主任负责开展政务公开日常监督,坚持先审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安全、规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系统,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监督体系,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监督保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不足,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获取方式便民化有待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有待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不断健全完善公开机制。一是加大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指导、监管力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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