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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5 10:05: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8年,在肇庆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坚持法治化和规范化建设,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面对2018年经济性、体制性、政策性减收等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肇庆市局党委带领全市税务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团结拼搏,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坚决防止收过头税、突击收税、虚收空转、混库等行为,持续提升税收收入质量紧紧依靠肇庆市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深入推进服务工业“366”和创新驱动发展“1133”两大工程,持续提升税收收入质量。2018年全市税费收入完成318.39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税收收入224.98亿元,增长13.4%增幅在全省地级以上市中排名第四;市县区级税收收入增长19.9%,排名全省第1位。组织的费金收入85.39亿元,增长39.6%在收入数量和质量方面呈现近年来最好局面,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二)有效释放税费政策红利。积极服务肇庆市解放思想、东融西联、产业强市、实干兴肇决策布局,狠抓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的快速响应机制,落实省局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评价体系,加强对肇庆经济税收情况的调查研究,主动评估政策措施落实效果。全年落实鼓励高新技术、改善民生、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减免税共减免税额20.67亿元,为促进肇庆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和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提供有力支持。

(三)有序完成税收改革大业。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改革启动以来,肇庆市税务局党委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把握改革节奏,创新工作方法,科学精细施工,有序有力推动改革落实落地,构建了“工作方案+操作文件+工作指引”的改革指引体系,形成涵盖11大类,715项具体工作任务的总台账,全面细化时间节点和人员分工,并将所有改革工作任务列入重点督办和专项绩效考评,以严督实考促改革落实。改革按照上级步调要求有序推进,分别于75日、720日顺利实现市级、县乡级新机构统一挂牌并对外履行职责,10月底前平稳完成市、县、乡新税务机构“三定”,顺利完成社保和非税划转工作。改革系列工作成效得到了赖泽华书记、范中杰市长、陈家添副市长多次肯定性批示。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点加强合法性、合规性、公平竞争审查和报送省税务局备案工作。根据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关于税务系统机构改开展全面清理税费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要求,全面深入清理原市国税局、地税局的税费规范性文件,在市税务局挂牌当天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公告继续执行的税费规范性文件7份,全文废止失效42份,部分条款失效废止1份,修改的6份。市税务局挂牌后,共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7份。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按照省税务局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部署,先后出台了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巡察工作规则、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认真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各项规定,确保重大决策均按照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听取意见、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结果公示等程序,经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予以研究确定。落实局领导调研工作制度,拓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采取领导挂钩基层、基层党建共建等举措,及时了解基层情况,强化调查研究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加快全系统“放管服”改革提质升级,最大限度为纳税人减负。依托“大数据”,强化与财政、人社、国土等28部门的涉税信息分享、交换、协作,拓宽信息采集渠道,让大数据为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纳税评估、风险管理等工作提供支撑。深入推行行政审批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税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部署,落实好省局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意见,始终以纳税人为中心,认真研究营商环境税收评价指标,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税收营商环境评价双融合,找准工作薄弱环节和短板,提前统筹部署、发挥合力,合理制定方案,提升纳税人获得感。继续与金融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出多种“税银互动”“税保合作”产品,解决守信纳税人的资金需求,2018年以来,银税互动累计为540户企业发放贷款77.31亿元。

五、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制约

(一)做强科技防控,规范税收执法权。持续强化我市内控监督平台的应用管理水平,依托平台功能,开展内控管理、督察审计、执法考评和责任追究工作,积极组织主责部门利用平台功能编制内控指标,以指标为绳索编制风险监控“防护网”,提升风险信息化监控水平,通过定期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提前介入纠正,及时消除风险,实现监督环节前置处理,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权。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省、市人大代表调研指导,按照“通过办理一个建议和一个提案、解决一方面的问题、总结一些规律性的经验、形成一项新举措”的工作原则,充分吸收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积极研究解决纳税人关注的问题,按期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切实服务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畅通意见建议反映渠道。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切实规范内外管理,完善工作机制,致力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2018年市税务局收到来信9件,其中传统渠道来信5件;收到转办信4件,办结9件。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畅通法律救济渠道,有效防范化解涉税费争议。2018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申请1件。在审理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复议程序,认真细致做好各环节的工作,防范行政复议风险。以此为契机加强法律团队建设,注重发挥公职律师主力军作用。落实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人才在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发挥法律顾问支援军作用。市税务局长期聘请肇庆市知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相互配合,实现优势互补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人专岗,坚持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保持政务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到位,依法依规按时办理依申请公开,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开展政民互动,强化公开实效性,内容检索的便利性,在线互动的实用性,切实提高用户体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对内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制定《肇庆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组织开展专题学法、会前学法,突出加强宪法法律学习,不断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税收工作的能力水平。机构改革后,在我局第一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上,组织集体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对外强化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主题和我局重点工作、重要政策调整以及纳税人关注热点,挖掘素材,深入宣传报道,积极构建电视、广播、网站、电子屏、户外广告屏等组成的立体化宣传格局,坚持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在西江日报、西江网、肇庆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推出新闻报道32篇,有关稿件多次被省局采用,先后在中国新闻网、南方日报、香港商报等刊载,并获央视网、搜狐网等转载。全市税务系统广泛组织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等“六进”税法宣传活动350多场次,不断提升税法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同时,积极总结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共编发肇庆税务动态49期,肇庆税务专报37期,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个税改革等优秀经验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凝聚共识,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资格管理的规定,合理安排持有执法资格人员至税收执法岗位工作。认真组织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有效提升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2018年,组织全市57名近税务人员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取得通过率达100%、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前六位)并列第一名的好成绩。二是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积极开展公职律师资质申领工作,进一步充实公职律师队伍。截至2018年底,全市税务系统共8人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探索建立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同组建的法律专业团队,构建专项法律事项和日常法律服务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利用重大疑难的重大税务案件、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途径,大力锻炼法律人才,努力打造一支精通税收法律业务,独当一面、能“打胜仗”的法律人才队伍。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结合税务机构改革,重新梳理明确我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3项组织架构;按季度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印发《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重点难点工作探索推进。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以“凡任必用、凡考必用、凡评必用”为原则,将绩效考评结果全面运用在干部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其他运用等干部激励手段中,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2018年,肇庆税务系统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法治税务建设在税收工作不同领域、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法律人才力量有待增强;个别单位和个别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个别税收执法领域还存在执法不够规范等问题。

2019年,肇庆税务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打出更有力的全面依法行政“组合拳”,持续深化税收法治创新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压紧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在服务肇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展现新税务机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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