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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7 09:09: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9年,在广东省税务局和肇庆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肇庆市税务局紧紧围绕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努力推动肇庆税务在新起点上实现法治建设新的跨越。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肇庆市税务局党委班子带领全市税务干部认真履职,团结拼搏,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坚决防止收过头税、突击收税、虚收空转、混库等行为。坚持提升税费收入质量,强化统筹联动,理顺组织收入与减税降费的关系。2019年,全市税费收入370.04亿元,组织国内税收收入231.92亿元,组织社会保险费入库102.03亿元,组织其他费金收入31.65亿元。税费组织收入工作得到市委书记范中杰的肯定性批示。

(二)落实减税降费富有成效。坚持实打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税务系统把减税降费工作作为1号任务,坚持各方面工作向减税降费聚焦、各方面资源向减税降费聚集、各方面力量向减税降费聚合,推动减税降费落细落地。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新增减税降费36.34亿元,全面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为肇庆社会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我市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提供有力支持。

(三)全力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一是全力构建“三化”建设新格局。围绕上下联动,主动承接、积极参与省市共建项目建设,对标构建市、县联动的“三化”建设大格局。聚全市税务系统的之智、倾全市税务系统的之力,高质量完成承接的税费业务管理体系、粤税通、广东省税务局应用集成平台等6项首批省市共建项目。围绕创新创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广泛征集基层“金点子”,持续开展“三化”建设的精细化、本地化工作。二是全力构建税收管理新体系。聚力征管系统优化,扎实推进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工作,清理数据1.2万余条。以“逾期申报+不予处罚”与“逾期申报+简易处罚”的网上办理新模式,促进征纳双向减负。强化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积极探索基于大数据平台的“信用动态监管+风险动态应对”新模式,应用税收全系智慧防控系统,推进征管质效再提升。聚力办税系统优化,全面上线权责监督管理服务系统,强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监控,全年超时办理业务笔数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积极推广应用“粤省事”税务专区,实现55项涉税费事项顺利上线。全力开展“掌上税务局”全省试点上线工作,形成多渠道协同的“网上税务”。创新性开发“个税e工具”,为纳税人打造集信息采集、基本计算、申报管理、择优缴税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个税工具。

(四)大力提升税制改革工作质量。围绕“开好票”“报好税”“算好账”“分析好”“总结好”五大要求,全力打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攻坚战,全市逾33万户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累计减免增值税4.27亿元。扎实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市、县两级分别联合14个部门组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专班;高质量完成总局个税信息核验试点工作;靠前做好个税汇算清缴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大力打造符合肇庆本地特色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新模式,清算试点项目3个,预计清算入库税款805万元,取得良好工作成效。坚持“多部门协作、多渠道服务、多维度宣传”有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征收职责顺利划转,“六个率”均高于考核要求,全市税费一体征管质效进一步提升。全力提升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能力,“国际汇税通”平台在我市顺利上线,付汇金额达17155.6万元,实现了付汇企业对外付汇事项“一次不用跑”,极大减轻了企业对外付汇工作负担,有效提升涉税事项办理便利度。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规范了制定流程,并明确了相关岗位职责。重点加强合法性审查、WTO合规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报送省国税局备案工作,坚持税收规范性文件“随来随审”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制度,防范制度性风险。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明确审查的范围、方式和标准,建立了内部审查机制,对各业务科室是否已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把关。肇庆市税务局全年共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2份。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和工作要求,先后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清理、肇庆市涉及机构改革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文件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专项清理工作,并按时报送清理结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巡察工作规则、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做好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市局党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的制定工作,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流程。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各项规定,确保重大决策均按照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听取意见、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结果公示等程序,经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予以研究确定。

(三)落实局领导调研工作制度。拓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采取领导挂钩基层、基层党建共建等举措,及时了解基层情况,强化调查研究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提升办税便利度。在“最多跑一次”基础上,率先在粤港澳大湾区推行“一次不用跑”改革,梳理128项“一次不用跑”涉税事项,进一步提升办税便利度。强化出口退税管理,共完成843户出口退(免)企业的分类评定工作,无疑点退税平均办退时间压缩至4.03个工作日,全年累计办理出口退税12.6亿元,免抵调库税额13.02亿元。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简税费业务事项909项、大力简化跨区域迁移流程、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全面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机制、“云缴税(费)”业务、电子退库业务等,全市纳税人业务办理时间缩短50%。

(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积极参与省局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试点。市局统一制发“三项制度”作战路线图分发到各地及张贴在显眼处,有四个县区局积极加入省三项制度一体化平台试点,全市各级税务局系统按时按质完成平台全面上线工作,为全省推进三项制度一体化平台试点工作提供宝贵经验。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信息运用。以省局开设门户网站的执法公示模块为主阵地,辐射统筹各个公示渠道,如在办税大厅公示栏、触摸屏开设执法公示模块;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重要的执法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送政策变动、解读等信息。全年公示执法信息285期,共48106条。三是重点提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质量,在基层法制机构不健全、人手紧缺的情况下,深入调研,全面摸底调查法律背景人才状况,协调人才使用,鼓励发挥专业优势,探索建立法制审核团队,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妥善化解征纳矛盾,全年无新增诉讼案件发生。

(三)强化税收宣传。深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与税收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见效,肇庆市税务局在2019年肇庆市第二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以98.80分获得“优秀”等次。全市税务系统上下联动,依托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以“互联网+”、融媒体技术提速税收宣传工作,构筑了省、市、县三级联动宣传链条,打造央媒、省媒和市县媒体四级宣传大矩阵。全年共培训辅导纳税人522场7.5万人次,在新华社客户端、人民网、中国税务报、南方网、省市电视台、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宣传报道228次。打造了“齐支书”“玉宝”和“贡柑哥”“糖桔妹”等税宣品牌形象,《守初心、担使命,齐支书税宣那些事儿》作为第六届全省党员教育电视片在全省推广宣传;《个税政策解读H5及有奖问答游戏》荣获肇庆政务新媒体优秀案例奖。

(四)依法严厉打虚打骗。全市税务系统集中优势力量,全面落实四部委打骗打虚两年专项行动部署,强化与公安、海关和银行等部门的协作,聚焦“假企业”“假出口”,突出打大案、窝案、串案。全年共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346户,由公安部门刑事拘留9名涉案人员,查补税款共计1025万元,持续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五、强化税收执法权的制约

(一)以科技防控规范税收执法权。持续强化我市内控监督平台的应用管理水平,依托平台功能,开展内控管理、督察审计、执法考评和责任追究工作,积极组织主责部门利用平台功能编制内控指标,以指标为绳索编制风险监控“防护网”,全年成功编制执法类指标5个。提升风险信息化监控水平,通过定期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提前介入纠正,及时消除风险,实现监督环节前置处理,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权。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协同纳税服务中心通过网站专栏等做好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开工作,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三)强化信访工作管理。坚持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严格按规定致力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2019年市税务局收到来信8件,其中传统渠道来信5件,收到转办信3件,已全部依法办结。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畅通法律救济渠道,有效防范化解涉税费争议。一是加强机制建设。适时调整行政复议和应诉领导小组领导机构,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规定召开业务研究会议。二是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和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市税务局审结2018年度结转的行政复议案件1起,该纳税人提起诉讼后主动撤回起诉。市税务局认真落实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人才在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相互配合,实现优势互补。三是以案说法,执法风险防范升级。及时总结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提炼行政执法风险点,加强警示教育。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人专岗,坚持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保持政务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到位。全面做好网站专栏的改版工作,强化公开实效性、内容检索的便利性、在线互动的实用性,切实提高网站用户体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的要求,对有关政务信息进行公开。按年度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公示信息运用。以省局开设门户网站的执法公示模块为主阵地,辐射统筹各个公示渠道,如在办税大厅公示栏、触摸屏开设执法公示模块;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重要的执法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送政策变动、解读等信息。全年公示执法信息285期,共48106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主题和我局重点工作、重要政策调整以及纳税人关注热点,挖掘素材,深入宣传报道,积极构建电视、广播、网站、电子屏、户外广告屏等组成的立体化宣传格局,坚持线上线下同频共振。组建“党员先锋队”“巾帼宣传队”、青年助企团等,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讲活动133场次。依托征管大数据开展纳税人分类精准税法普法宣传辅导,通过“线上+线下”全覆盖,“请进来+走出去”深渗透,培训纳税人384场5.9万人次。在电视电台、报纸媒介等刊播税费政策宣传报道、节目137期,多个宣传作品被新华社、学习强国平台等权威媒体刊播,融媒体作品《宣传基地“开张了”》《暖心惠企“蓝朋友”》在新华社APP发布,总阅读量突破120万,有效扩大税务普法宣传覆盖面,凝聚共识,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年初制定学法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法、会前学法,突出加强宪法法律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税收工作的能力水平。强化“线上+线下、政治+业务、集中+自学”学习模式,全年举办业务培训80余期,培训税务干部15000人天次。

(二)加强税务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资格管理的规定,合理安排持有执法资格人员至税收执法岗位工作。认真组织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有效提升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积极开展公职律师资质申领工作,进一步充实公职律师队伍。截至2019年底,全市税务系统共9人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探索建立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同组建的法律专业团队,构建专项法律事项和日常法律服务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利用重大疑难的重大税务案件、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途径,大力锻炼法律人才,努力打造一支精通税收法律业务,独当一面、能打胜仗的法律人才队伍。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全面依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部门分工协作机制,修订《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以“凡任必用、凡考必用、凡评必用”为原则,将绩效考评结果全面运用在干部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其他运用等干部激励手段中,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2019年,肇庆税务系统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法治税务建设在税收工作不同领域、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法律人才力量有待增强;个别单位和个别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个别税收执法领域还存在执法不够规范等问题。

2020年,肇庆税务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深化税收法治创新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争取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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