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博吉姆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203671352103M):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肇税稽通〔2023〕1号)(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及时到我局(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28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肇税稽通〔2023〕1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肇税稽通〔2023〕1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肇税稽通〔2023〕1号)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