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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肇庆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争议处理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30 16:36:1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完善评估争议解决机制,妥善处理涉税争议,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制定了《肇庆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争议处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我局于2016年8月19日印发了《肇庆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争议处理办法》(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该办法在解决存量房价格争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原《办法》执行有效期5年,现为延续执行肇庆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争议处理办法,保证存量房交易日常征收工作顺利进行,需以公告形式制定《肇庆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争议处理办法》,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办法》主要内容

新《办法》基本延续了原《办法》关于肇庆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争议的处理规定,同时对个别字句表述进行了修改和扩充,使其更清晰易懂,符合现行规则。

三、《办法》执行时间

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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