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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中山市光晟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7-10 16:00:2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中山市光晟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2000666482376Y):

我局对你公司税务违法行为一案已经调查终结,我局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络,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中山税一稽执税通〔2020〕14号)。

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我局于2019年10月15日向你公司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中山税一稽处〔2019〕150204号)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山税一稽罚〔2019〕150073号)所规定的缴纳期限已过,你公司尚欠罚款15352.08元、税款滞纳金40,297.29元及罚款加罚未清缴。现责令你公司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缴清上述所欠罚款、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加罚。逾期不缴纳,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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