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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中山税稽罚听公字〔2021〕3号
发布时间:2021-10-19 09:54:5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中山市华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对《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中山税稽罚告〔2021〕23号)的处罚事项有异议而提出的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六十三、六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就中山市华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一楼大堂

听证申请人:中山市华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本案调查人:刘婧、古晓

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听证会人员应至少提前一天与接访部门预约,参会人员当天经体温检查正常后,凭“粤康码”绿码即可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全程须佩戴口罩。

接访部门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3171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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