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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粤税征442000220110)
发布时间:2025-03-03 15:05:4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0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工作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奚泽佳遗失税务检查证,证件号:粤税征442000220110,申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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