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深入贯彻《条例》,认真落实《2020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粤税办发〔2020〕59号文件印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加大政府信息管理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助推各项税收工作和税收改革任务顺利开展。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在“两微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89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103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82条,官方微博公开信息1704条。
1.大力推进服务事项公开
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属于涉及纳税人缴费人权利义务、社会公众关切以及需要广泛知晓的,特别是减税降费、办税(费)服务事项、权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政策措施和办理结果,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2020年,发布办税(费)指南364项、“最多跑一次”清单199项、“一次不用跑”清单165项,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执法信息约2.9万项,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388宗。
2.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严格执行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2020年共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3件,均同步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主流媒体和第三方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税费政策,并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整合纳税人学堂直播、“财务珊说税”和“局长带你办税”视频、“税碎念”漫画专栏、微信H5、电子书等融媒体开展宣传解读。2020年,举办12期纳税人学堂直播吸引超66万人次参与线上学习,拍摄6期“财务珊说税”和2期“局长带你办税”视频,制作10期“税碎念”漫画,组织10场“重振虎威税助力”专题媒体采风活动,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客户端等各层级媒体刊发新闻报道合计785篇次,户外宣传覆盖全市超过350个广告点。
3.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打造税法咨询便捷平台,2020年12366热线受理涉税咨询90664人次,为纳税人答疑释惑。在全省率先召开地市级税务部门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税务部门服务中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局长信箱”来信,2020年收到建议提案8件(均为会办件)、“局长信箱”信件29件,已全部按时办结。连续三年开展“十项民心税事”票选活动,2020年梳理18个备选项目进行公开票选,投票人数达到3万人次,对票选出来的十个项目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并提前销号。
4.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为助力疫情防控与纾困惠企、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根,2020年在门户网站新增开设疫情防控期间税费业务办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纳税人学堂等4个专题专栏,其中推出39期“疫情防控期间税费业务办理小锦囊”,帮助市场主体用足用好政策,截至2020年底共开设10个专题专栏,累计发布信息1415条;两次参加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普及宣传税务部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扩大政策知晓面;组建市局和基层两个层级的抗击疫情涉税诉求应对专业团队,建立税企微信工作群,及时解决纳税人的涉税疑难问题。同时,积极做好政府采购公开,2020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51条,为竞标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发挥了政务诚信示范引领作用。
(二)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由自然人提出的申请4件,占比80%;由法人提出的申请1件,占比20%。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处理和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大政府信息管理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出台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编制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文本,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发布县区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完善门户网站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专栏的发布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两微一网”建设与管理,统筹网站、微信、微博同源发布,构建整体协同、上下联动、响应迅速的政府信息公开矩阵。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访问量达88万,“中山税务”微信公众号阅读量达68万,门户网站访问量及微信公众号阅读量均位居广东省税务系统第三名。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细化完善考评标准,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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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2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1 |
2074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60 |
1363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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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30 |
3902 |
|
行政强制 |
5 |
+6 |
3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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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5 |
7862155.11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社会公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公开渠道建设,提升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时效性、针对性;二是组织开展交流培训,加强能力素养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45号,邮编:528403,电话:0760-88339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