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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4:53: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0年1月20日

本年度报告由潮安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要求内容全面、数据详实,各渠道公开信息数据,其他例如规范性文件、12366、纳税人学校、新闻稿件、新闻发布会、局长信箱回复等数据也可在报告中重点体现;重点领域公开方面,主要从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放管服信息、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双随机一公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方面公开有关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至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潮安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邮编:515638,电话:0768-5812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潮安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宽公开领域,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实现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服务工作上新水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及时根据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进行调整,确保人员到位。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部门”三级网络齐抓共管的要求,细化职能职责,形成了领导小组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职能单位部门负责的工作模式,有效地推动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三是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重点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项工作,加快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各股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结合《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使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更趋规范。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执行并保留书面审查记录,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年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三)拓宽渠道,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公开。我局通过潮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潮安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等方式,公开各类信息情况,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微视频、电视台、电台、新媒体传媒、传统纸媒等新闻媒体及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向社会各界主动公开税务机关概况、税收工作动态、税收政策法规、纳税辅导、欠税公告等各类涉税信息。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条目136条,局长信箱回复1条,新闻稿件87条;同时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简报、内部网站、会议通报、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内部公开的形式,公布本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按规定应当公开的情况。积极举办各类政策税收宣传活动,通过“共建”活动36场、“六进”活动20场、编印各类政策手册30000多册、召开政策解读会18场、政策宣讲会16场、企业座谈会7场来丰富税务信息发布方式,特别是人民群众关心和期盼的热点信息,增加税务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四)突出重点,着重重点领域公开方式。我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重点做好减税降费政务公开工作,印发文件64份,发布公告6份,举办县长税课8场次,宣传辅导累计41684户次。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财政预决算要求做好相关财务工作。2019年,区局班子带队多次走访全国人大、地方人大、政协代表,介绍相关优惠政策,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答复,积极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工作,提升“放管服”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40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14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123976.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我们深刻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法律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进一步加大全局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税收工作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发生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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