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 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税务网站”)“佛山-禅城”频道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号,邮编:528000,电话:0757-8310612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紧紧围绕税费中心工作及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重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保障,层层压实政务公开责任
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推进政务公开作为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的有力举措。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通过税务网站对外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岗位人员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及时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制度办法,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落实领导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有效传导落实,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2020年度各机关部门及税务分局(所)的绩效考评指标,细化考评标准,不断推动政务公开时效和质量双提升。
(二)编制税务公开目录,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按照区政府关于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力求高质量完成。一方面加强局内部门协作。根据部门职责将公开目录3个一级事项16项二级事项进行分配,组织法制、征管、纳服等部门重点核实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加强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在上级指导下准确高效开展目录编制工作,经省市两级税务部门审定,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原有的3个一级事项16个二级事项的基础上,增加了2个一级事项7个二级事项,包括“主要职责”“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税收统计”“政府采购”“财政信息”“人事教育”等,同时完善“公开依据”内容,规范“公开依据”文件格式,进一步保障政务公开质量。
(三)拓宽公开渠道,多方位深入服务纳税人
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通过税务网站发布相关税收工作信息350余条,及时做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及落实情况等内容宣传解读,帮助小微企业等纳税主体用足用好政策红利,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发挥对外联系热线及网络问政窗口的作用,2020年,共接受纳税人、缴费人业务咨询14580余人次,咨询内容与经济热点、民生关注点高度相关,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险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涉税费等内容。另外,在区政府网络平台累计受理及答复网友关于税收、社保费咨询及相关举报投诉信息20条,及时为网友答疑解惑,实现多渠道服务纳税人。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获“学习强国”、《中国税务报》等宣传平台或媒体正面报道139次,其中“学习强国”采用17次,《中国税务报》报道21次。另外,佛山电视台、《佛山日报》等本地主流媒体也对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落实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的情况、纳税服务等工作进行了多方面报道。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借力新媒体,增强政务公开成效
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积极借助新媒体,以通俗易懂的解读、形式多样的呈现,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如在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打造“春满禅城、税润新机”税宣品牌项目,获得禅城区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授予“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称号;围绕落实税费新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优化纳税服务举措等方面,以视频、照片、漫画、vlog等形式推出系列主题新媒体税宣作品,如《72家房客论税费》《税收启蒙小课堂》等新媒体作品30个;复工复产主题微电影《春已归》荣获“第八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中国税收单元优秀作品奖;公益短片《以你之名》在省直单位青年新媒体大赛中得票近15万,被评为优秀作品奖,是全省税务系统唯一一个获奖的视频作品。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还借助当前群众喜闻乐见的“云直播”形式开展税宣辅导,如与中国平安人寿等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联合开展线上个税汇算专题讲解,由专业师资向企业内全体职工解答汇算期间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630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414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6 |
1204 |
|
行政强制 |
8 |
-1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1537451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
|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
|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
|
|
|
0 |
||
(七)总计 |
0 |
|
|
|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政策理解不够透彻、信息公开范围较难准确把握等情况。下阶段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发布的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分工表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分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交流学习,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建设人才梯队,扎牢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基础。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沟通协作。一方面加强局内各部门的协作。及时转办文件、充分沟通研讨,确保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渠道的准确度和时效性。另一方面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强化把关意识,避免出现理解不同、口径不一等情况,增强信息公开质量和公信力。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加强税务网站栏目建设,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加强与各层级主流媒体合作,促使公开的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纳税人,提高信息发布的亲和力和传播效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