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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1:40: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落实减税降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及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重点,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主动公开。2021年,区税务局立足于建设法治税务和服务纳税人,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税务网站发布税收信息1170余条。在区政府网络平台受理、答复网友税收、社保费咨询等信息43条。在媒体平台宣传报道154次,共推出新媒体作品37个,其中被《中国税务报》采用14次,学习强国平台采用29次,省级以上媒体采用69次。通过12345、12366、睿智平台等平台共接受咨询16000余宗。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规范意识,按照流程受理及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2021年,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起,均按规定流程和时限要求进行处理及回复,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度。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纳税辅导信息推送,如推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英双语版政策解读推文;制作“一周一政策之文彬说退税”H5每周发送出口企业微信群推出“润思好税声”系列共25个语音包,精准对接纳税人需求。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税务局加强网站信息发布,更新各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传达与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税费信息。主动向上级公众号推送信息。2021年,区税务局在魁奇路办税服务厅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整合了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税大厅资源,完善了主动公开、税收政策解读等内容。专区配备触摸式政务互动一体机,由专人进行操作指引解答,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专区所在的智能办税厅与区行政服务中心24小时政务专区贯通,实现了税务、市监、住建、公安、社保等多部门资源共用。

(五)夯实监督保障基础。区税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作为落实领导学法制度内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通过税务网站对外公开。加强绩效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纳入2021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协同局内各单位合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切实落实好各项公开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1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公开内容及范围不够全面、政策理解不够透彻等情况,区税务局积极改进:一是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按上级部门的新精神新要求及纳税人意见建议,以及专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开展讨论研究,不断改善,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与兄弟单位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转化为提升区税务局专区建设质量的具体措施。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措,加强对信息公开过程监控和监督检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协作沟通。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把关意识,避免出现口径不一、数据错误等情况,增强信息公开质量和公信力。加强税媒合作,促使媒体发布的内容更贴近税务工作及纳税人需求。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区税务局未发生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印发)收取信息处理费及减免的情况。

区税务局严格执行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对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号,邮编:528000,电话:0757-83106124)。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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