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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08:59:28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规范执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及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主动公开。区税务局立足于建设法治税务和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2022年,区税务局通过税务网站发布涉税信息1800余条。在区政府网络平台受理、答复网友税收、社保费咨等信息61条。通过12345、12366、睿智平台等平台共接受咨询22000余宗。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区税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服务理念,强化征纳沟通,规范做好受理及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2022年,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2件,均已按规定程序、时限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优化政府信息管理。区税务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纳税辅导与信息推送,升级融媒体创新品牌“星链导航”,开启“高效率、高整合、高质量”宣传新模式。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税务局持续加强税务网站的维护,充分发挥税务网站等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各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完善魁奇路办税服务厅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一步优化整合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税大厅资源,丰富主动公开及税收政策解读等内容,提升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质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五)夯实监督保障基础。区税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作为落实领导学法制度内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通过税务网站对外公开,为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加强绩效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纳入绩效考评指标明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切实落实好各项公开责任协同局内各单位合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12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主动公开内容仍需深化,人员专业性仍需加强等情况。

下一步,区税务局将积极改进: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上级部门的新精神新要求,结合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主动公开质效。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促进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区税务局未发生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印发)收取信息处理费及减免的情况。

区税务局严格执行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对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号,邮编:528000,电话:0757-83106124)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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