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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0:28:51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年度总体情况

2023年,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主题教育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深化落实税收征管改革、规范执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及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

区税务局以建设法治税务、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核心,坚定不移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区税务局通过税务网站发布涉税信息300余条。在区政府网络平台受理、答复网友税收、社保费咨询等信息80余条。通过12345、12366、云畅听平台等平台共接受咨询15万余宗。

(二)着力加强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区税务局始终保持严谨、高效的工作态度,提升服务理念,强化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规范做好受理及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2023年,区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

区税务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持续优化升级“常青藤”融媒税宣教品牌,聚焦打造税宣精品,助推税收宣传工作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取得良好成效。该项目被评为“2023年度广东省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佛山市“一部门一项目”(第三期)普法依法治理品牌培育项目。

(四)不断深化公开平台建设

区税务局持续加强税务网站的日常维护,充分发挥其作为政务公开主阵地的作用,通过及时更新各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同时,持续完善魁奇路办税服务厅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整合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税大厅等资源,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和税收政策解读,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专区的建设质量和服务效率,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

(五)巩固拓展监督保障

区税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作为落实领导学法制度内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通过税务网站对外公开,为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区税务局加强绩效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通过明确具体任务和要求,确保各项公开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47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下一年度工作要点

2023年,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跨部门协作还须再挖潜、人员专业能力尚需再提升。

下一步,区税务局将积极改进: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增强透明度和回应性。根据上级部门的新指示和新要求,积极吸纳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力求提升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提高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三是强化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其他政府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和公开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利用效率,避免信息重复和矛盾,提高行政效率,并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税务局未发生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印发)收取信息处理费及减免的情况。区税务局严格执行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对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号,邮编:528000,电话:0757-83106124)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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