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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4:46:11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以及市税务局工作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深化落实财税体制改革、规范执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及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

区税务局以建设法治税务、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核心,坚定不移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至今,区税务局通过税务网站发布涉税信息520条,在区政府网络平台受理、答复网友税收、社保费咨询等信息128条,通过12345、12366、云畅听平台等平台共接受咨询26万余宗。区税务局外网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简介、机构设置、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示、其他通知公告、政府采购及人事教育等。

(二)着力加强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区税务局始终保持严谨、高效的工作态度,提升服务理念,强化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规范做好受理及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2024年,区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

区税务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持续优化升级“常青藤”融媒税宣教品牌,聚焦打造税宣精品,助推税收宣传工作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取得良好成效。该项目被评为“2023年度广东省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佛山市“一部门一项目”(第三期)普法依法治理品牌培育项目、2024年禅城区“赛龙夺锦·最佛山”赛道项目。

(四)不断深化公开平台建设

区税务局持续加强税务网站的日常维护,充分发挥其作为政务公开主阵地的作用,通过及时更新各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同时,为进一步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深度协同合作,禅城区社保协同共治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社保协同共治服务中心整合多方资源,实现深度协同,凝聚强大合作力量。通过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策信息、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有效解决群众社保疑难问题,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质量和服务效率,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

(五)巩固拓展监督保障

区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纳入落实领导学法制度内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通过税务网站对外公开,为工作高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同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区税务局强化绩效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明确具体任务和要求,保障各项公开责任有效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249

行政强制

2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3

0

0

0

0

0

1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管理整合还须再挖潜、平台建设协同性尚需再提升。

下一步,区税务局将积极改进: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增强透明度和回应性。根据上级部门的新指示和新要求,积极吸纳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力求提升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严格依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新指示、新要求,积极广泛地收集纳税人、缴费人的看法与建议,对主动公开内容持续进行优化。不断提高信息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度,为纳税人、缴费人充分参与相关事务筑牢保障。二是建立统一信息管理平台,规范信息源头。明确统一数据格式、录入标准和信息发布流程,界定部门责任与更新时间。强化部门协作,保障信息及时更新并及时提醒相关方同步。持续开展信息整合审计,记录分析更新不同步问题,不断优化信息管理工作,提升信息整合度,避免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同步问题,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信息管理质量。三是开展平台协同性评估,全力消除信息流通障碍。深入分析税务网站、社保协同共治服务中心等平台信息流通不畅的原因,建立包含数据格式、接口规范的统一信息交互标准。加强跨平台建设团队的协作与交流,定期分享经验、研讨问题、协调分歧。定期检验和优化改进措施效果,不断强化政务平台协同性,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持续高质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区税务局未发生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印发)收取信息处理费及减免的情况。区税务局严格执行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对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号,邮编:528000,电话:0757-8310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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