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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5:42: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管理,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的作用,助推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利用网站平台公开情况。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省税务局、市税务局的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网站平台下开通网页,以网站专栏形式外对展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22年,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1841条(次),行政处罚与结果公示1140条(次),非正常户公告12条,欠税公告4条,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及等级调整公告3条,为纳税人提供查询税务信息可靠渠道。

2.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情况。自启用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专区以来,2022年通过“信息查阅”“政策咨询”“自助办理”三大功能区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办税服务厅办税程序公开、税收政策公开、社会监督公开。

3.多渠道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工作。综合运用新闻稿、短视频、微电影、长图等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趣味性、形象性。税宣月期间围绕“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主题,开展融媒体系列宣传活动,推出“春至税暖 百业复苏”融媒体报道15期。印制《我为纳税人办实事》《2021个人所得税汇算》等宣传册,派发超6000份制作推出系列影视作品17获得多个平台转发推荐,累计浏览量超150万,并多个影视、融媒体作品评选活动中获得奖项6个,进一步加大解读力度,扩大宣传范围。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专栏发布依申请公开渠道,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传真、地址等,畅通受理渠道,细化工作时限要求,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对各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梳理,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交叉审核与多重审核,确保涉密信息与不予公开信息不泄露,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同时积极进行检查整改,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

按要求公布各类通知、公告、报告,更新各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传达重要税费信息。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充分发挥内外监督作用,通过政务公开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监督举报信访等方式,多渠道收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整体工作的统筹和监督。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0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布更新速度不够快,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合力仍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二是公开渠道和载体还需进一步规范。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有力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和针对性。针对群众较为关切的问题做到及时公开,针对必须公开的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同时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思想认识,优化解读方式,提升解读质量。二是严格按照规章流程制度和保密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公开流程,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和培训指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教育培训内容,通过线上学习、线下研讨等形式,全方位提升整体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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