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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4:08: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明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管理,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的作用,助推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利用网站平台公开情况。高明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税务局要求,依托税务网站动态更新税费政策信息,同时加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力度。2024年,累计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53条,行政处罚与结果公示2025次,非正常户公告12次,欠税公告4次,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及等级调整公告2次,为纳税人提供查询税务信息可靠渠道,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2.进一步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渠道。2024年,依托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专区,通过“信息查阅”“政策咨询”“自助办理”三大功能区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办税服务厅办税程序公开、税收政策公开、社会监督公开。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 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

3.加强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信息公开。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政策,推动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传到位、执行到位。一方面,用好融媒体宣传矩阵,大力宣传税收新政策,例如:通过时代周报及广东电视台“粤税最新闻”栏目宣传有关个人所得税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另一方面,积极融入地方宣传大盘子,通过各类线下活动,将税费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送到千家万户,例如,参加佛山50KM徒步活动,扩围宣传各项税费政策红利和便民服务举措;在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围绕“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主题集中开展六进税法宣传活动,高效宣传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专栏发布依申请公开渠道,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传真、地址等,畅通受理渠道,细化工作时限要求,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4年,高明区税务局共收到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宗,其中被提出行政复议2次,均已妥善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对各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梳理,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交叉审核与多重审核,确保涉密信息与不予公开信息不泄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同时积极进行检查整改,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四)监督保障方面

充分发挥内外监督作用,通过政务公开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监督举报信访等方式,多渠道收集解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整体工作的统筹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布内容的准确度仍有待提高;二是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还需进一步规范。

为此,高明区税务局将从两方面着手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审查力度强化政务公开内容审查机制,加强合力,提高把关内容的准确性,力求主动公开、申请答复的要素全面、内容准确。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工作的分析、总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和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高明区税务局未发生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印发)收取信息处理费及减免的情况。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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