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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4:05: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坚持改革创新、先试先行,认真执行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及时对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重点任务不折不扣实施到位。

(一)加强主动公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深挖线上线下资源,构建起以网站、专区、普法活动为“站点”的一体联动传播体系。2021年,制作新媒体作品66部,获省级以上荣誉8项。顺德税务咨询支援中心解答话务58208通,办理“局长信箱”来信22件。围绕专票电子化改革等政策,推出税收新政汇总6次,印制政策文件宣传册27款9.9万份。

按照“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标准引领、适应基层特点”原则,在各镇(街道)办税服务厅或管理服务区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以下简称“专区”),探索专区建设镇域全覆盖。专区设置信息查阅、政策咨询、自助办理、建言献策四大功能区,引入信息查询一体机等智能设备,开发“一键到达”平台,集成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等,实现“查、问、办”一站式服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坚持法治思维,对案件办理实施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环节闭环管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答复口径,应用标准文本,不断提高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按时办结。

(三)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准确。为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等,形成高效高质的信息供给生态。紧抓“数字政府+智慧税务”融合试点,与政府部门等建立协同机制。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税务开放日、特约监察员体验等活动,实地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体。2021年5月起,运用佛山税务企业号、微信群等渠道构建网格化“彩虹服务”征纳互动群组,广泛收集意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在广东省税务局网站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专栏主动发布信息238篇,按要求公布各类通知、公告、报告,更新各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传达重要税费信息。

(五)落实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整体工作的统筹和监督。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部门协调和内容审核,确保相关规定落到实处。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公开网络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8

行政强制

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1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疫情反复导致线下活动难以大范围开展,信息覆盖面受限;线上渠道的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提高及时性、精准度、可读性,使纳税人有兴趣、看得懂、易获取。对此,从以下三方面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在专区镇域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线上线下阵地建设,打造具有税务特色和区域特色的政策咨询服务窗口,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提高税收服务便利度和政策执行效能,打通联系纳税人缴费人的最后一公里。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质量。进一步丰富税务政务公开内涵,依托融媒体示范中心,充分发挥“青税融创”机制作用,聚焦社会需求和政策热点,高标准响应社会关切,确保公开内容有站位、有渠道、有新意,切实提高政务信息供给质量。

(三)进一步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强与财政、金融、社保、政数等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深化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协同发布,发挥商会协会等第三方专业组织的积极作用,构建“生态型”政府信息发布链条,扩大信息供给“朋友圈”,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未发生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印发)收取信息处理费及减免的情况。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区兴业路税务大楼,邮编:528300,电话:0757—22312772)。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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