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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8:00:5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税务网站”)“佛山”频道下三水区税务局专栏进行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3号,电话:0757-87778833,邮编:528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促进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

(一)紧扣主动公开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1年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次。紧扣税费政策落实落地,以图文、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强化减税降费、便民办税、涉税风险以及其他税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和统一性,2021年各级新闻媒体(含新媒体)宣传报道192次,实现以政务公开促政策落实、以政策解释促宣传服务。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认真做好答复工作。坚持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2021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结。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成区级咨询中心和彩虹服务网格化群组,畅通征纳沟通渠道,提供答疑解惑服务,2021年办理12345和12366等服务热线平台转办单共计206宗。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抓好工作质效提升。压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责任,引领全体税务人员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凝聚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共识,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围绕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抓好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流程,落实公开审查责任,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事项发布的规范高效。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狠抓税务网站专栏规范化管理和维护,定期开展对照自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在全市税务系统中建起首个设在管理服务区的基层政务公开专区,为纳税人提供集办税服务与信息查询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监督保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参加政务公开网络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项目,明晰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任务和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感,确保严格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为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保障。以税收普法评议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的形式,推动政务公开融入到基层税收工作各环节、全过程,让税务工作置于纳税人缴费人的监督之下,助力政务阳光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

行政强制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协调和部门协同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仍不够等。为此,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及时请示上级税务部门,学习其他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做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增强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提升工作站位,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按时按质做好有关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及时对2020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认真落实2020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有关要求,并对2021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执行质效,推进有关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2021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及减免的情况。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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