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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1:33: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网站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钟横路109号,邮编:510405,电话:020-8618350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0条。在公开信息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75条,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公开信息1445条。

通过各级媒体刊登(播出)新闻222条,其中市级以上电视台11条、人民网8条、新华网8条、中国税务报7条、南方系列26条,羊城晚报12条。

通过新媒体刊登(播出)作品32条,获国家税务总局采用2次,中国税务报采用3次,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2次,广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25次。其中,《江湖奇侠税小柱之小包子铺逆袭记》入围税眼看发展全国短视频大赛9月月度好作品;《一台手机的春风办税之旅》获评“税”暖我先知短视频大赛优秀奖。

作为试点单位之一,配合白云区政府制定《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完善税务部门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形成常态化运行机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区税务局外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公开指南,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2020年,区税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2件系网上申请,1件系现场申请,1件来信申请。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涉及税收政策信息、税收数据信息等。从答复内容看,属于已主动公开的1件,信息不存在的1件,不属于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处理的1件,未按期补正材料的1件。所有申请均已按相关规定和政策办理并作出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按时办结率为100%。2020年,区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

(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0年区局办理广州市白云区人大、政协提案3件,内容涉及“进一步优化白云区营商环境”“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等。会办的市政协提案7件,内容涉及“扶持我市中小民营企业稳定发展”“促进我市楼宇经济发展”“促进广州市大学生创业就业”等内容,相关办理件已经按照规定进行答复。

(四)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明确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范围与不得发布内容;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流程,建立信息发布机制;严格开展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流程,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查”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对外公开发布;严格控制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权限,网站管理人员发生变化时,妥善做好用户移交、密码更改、操作培训等交接工作。

(五)加强平台建设

加强公开平台的建设,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安排,优化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全面性、科学性。

(六)强化监督保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定期开展本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自查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协作,对白云区税务局互联网站、办公楼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公开内容过时、错误、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等情况,全年未出现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理合法。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395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1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4454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5

81.59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2

(七)总计

4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元化;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更新,特别是专题更新频率仍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仍需进一步改进,特别是全媒体时代对互联网+政务公开提出全新要求,如何精准公开、有效公开,还要进一步研究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在认真分析总结本局前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及时增删相关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二是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努力扩大范围、拓展深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水平。三是提高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能力,总结工作经验,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岗位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规范化水平,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促进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的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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