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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5:12:1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网站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钟横路109号,邮编:510405,电话:020-8618350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白云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171条。在公开信息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76条,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公开信息38095条。

全年共通过各级媒体刊登(播出)新闻144条,其中《中国税务报》7条、《羊城晚报》2条、广州市电视台1条、人民网4条、新华网14条、学习强国2条、南方网4条、南方+3条。

通过新媒体刊登(播出)作品38条,获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白云区税务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公开指南,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为网上申请。申请内容为要求公开涉税举报案件的处罚结果及处罚依据。该申请已按相关规定和政策办理并作出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按时办结率为100%。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对于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范围与不得发布内容。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流程和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公开平台的建设,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安排,优化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全面性、科学性。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共享工作成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定期开展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对白云区税务局互联网站、办公楼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公开内容过时、错误、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等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查”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理合法。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504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主动公开意识及公开内容质量上还存在差距,在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全面性方面存在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二是充实公开内容,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三是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实现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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