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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6:18: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花都区税务局”)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从花都区税务局网站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花都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6号,邮编:510800,电话:020-8689987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花都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在上级税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紧密围绕减税降费、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等税收重点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花都区税务局能够认真落实《2021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相关要求。其中,对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均在时限内完成,其他工作按要求持续推进。2021年,在税务网站上主动发布工作动态12条、通知公告76条、人事任免信息4条、政府采购信息3条。持续推进税收政策解读,着力创作优质税收宣传精品,针对企业涉税热点问题分类归集,制作宣传手册、微视频、H5等宣传产品,对外提供宣传案例先后在中新网、新华网、南方网等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共刊载31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规范的依申请公开制度,积极参加花都区委、区政府举办的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2021年,花都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发布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切实回应群众关切。依托“学习兴税”平台,组织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53人次,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业务素养,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和工作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税务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作用,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非正常户纳税人认定、欠税公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征管信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遵循公正公平、及时准确、依法有序、统一规范的原则,对7大类24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的网上公示,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更新有关税收执法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内部交叉检查、相互监督的良好工作机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领域专家等多个领域首次聘任12名税收资政员,为税收资政员积极发挥建言献策、桥梁纽带、监督约束作用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花都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需要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针对性有待提高、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等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花都区税务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精准回应诉求。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信访工作、舆情管理、纳税服务、投诉举报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回应,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二是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综合运用动漫、图解、视频、音频、H5等新媒体方式,更加直观易懂、清晰明了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办理2件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均为会办件,没有办理结果需公开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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