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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6:24:5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23号,邮编:510310,电话:020-8422410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深入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方面,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及时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务动态、政策法规、局长信箱、政府采购情况等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积极组织专项走访调研,覆盖106个专业市场和5310户纳税人;联合多部门开展广泛深入宣传,内容涵盖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税收政策。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管理工作,理顺依申请公开流程和管理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2019年,海珠区税务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回复3件。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人员协调机制,设立专人专岗负责网站管理工作,注重门户网站的日常巡查管理,使公开信息与政务运行情况相一致。着重从减税降费、政策解读、“放管服”举措等方面,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切实开展新闻宣传报道。2019年,海珠区税务局通过各大主流媒体发布新闻稿件76篇;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资讯129条,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便捷、及时的涉税资讯与涉税提醒。在平台建设方面,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外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顺畅。在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对信息公开渠道更新维护情况及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389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0995

行政强制

5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3.98万元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2019年海珠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作了很多工作,有力保障了社会各界的知情权,主动接受了纳税人的监督,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尽管贯彻了政策法规、逐步健全了岗位设置、明确了操作流程,但实际工作中沟通衔接、科学实效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仍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重视,加强培训学习力度。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海珠区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推进制度建设,加强组织保障。始终坚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继续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与解读。按照区局主要领导指示,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区局实际,进一步划清公开范畴,明确职责分工,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大力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透明化。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工作漏洞,注重问题分析、整改与反馈,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扫除障碍。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体责任,理清成员部门职责分工,对于因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而对区局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责。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办法》要求,一方面不断加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新入职公务员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培训力度,通过原原本本学、反复深入学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精心安排培训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合法性审查、保密审查等内容作为突出重点,及时学习解读新发文件,着重强调发生变化的工作要求和流程,做到迅速反应、快速了解、深入学习、规范操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三是严格保密审查,加强沟通协作。畅通部门间的沟通渠道,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维护外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对外宣传栏、执法公示平台、微信企业号等渠道的公开内容。重点加大公开信息的保密性审查力度,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实行归口检查、归口登记,确保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

四是拓宽公开渠道,注重日常管理。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各部门对外宣传栏、外门户网站、本级政府公报、新闻媒体、政策宣传辅导活动等渠道,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纳税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过程管理,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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