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群体 |
1 |
机构概况 |
主要职责 |
机构职能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税务主管部门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 发布会\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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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2 |
领导简介 |
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税务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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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其他: 办税服务厅 |
3 |
联系方式 |
地址、邮编、电话、办公时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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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4 |
政策法规 |
税收法律法规 |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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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5 |
税务规范性文件 |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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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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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解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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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7 |
纳税服务 |
纳税人权利 |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权利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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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公告2009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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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义务 |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义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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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公告2009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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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9 |
A级纳税人名单 |
1.纳税人识别号 |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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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名称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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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价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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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 |
1.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 |
1.《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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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
2.《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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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税服务失信名录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8〕1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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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地图 |
1.办税服务厅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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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址 |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3.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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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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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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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日历 |
1.申报征收期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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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征收项目 |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3.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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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
1.事项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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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定依据 |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3.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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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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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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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办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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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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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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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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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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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纳税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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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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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
权责清单 |
1.职权名称 2.设定依据 3.履责方式
4.追责情形 5.权责事项信息表(包括基本信息、办理信息、监管措施、咨询查询、行政相对人责任、监督责任、法律救济、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税务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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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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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
1.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9号) |
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
税务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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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定依据 |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3.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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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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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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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 |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
税务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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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法依据 |
2.《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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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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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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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处罚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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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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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处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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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户公告 |
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经营地点;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经营地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公告非正常户 |
税务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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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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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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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公告 |
1.企业或单位欠税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
税务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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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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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体工商户欠税的: |
3.《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9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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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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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欠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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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其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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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欠税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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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 |
1.纳税人名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税务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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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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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经营地址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99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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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额项目 |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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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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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核定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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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应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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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定额执行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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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管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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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委托代征公告 |
1.税务机关和代征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地址;代征人为自然人的,应包括姓名、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税务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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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 发布会\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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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代征的范围和期限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3.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计税依据及税率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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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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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知公告 |
其他通知公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税务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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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 发布会\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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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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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
税收统计 |
税(费)收入统计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税务主管部门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 发布会\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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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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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文件、采购意向、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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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 发布会\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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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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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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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及相关说明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税务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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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 发布会\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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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25 |
人事教育 |
人事任免信息;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税务主管部门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 发布会\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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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 □ 入户/现场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办税服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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