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52号,邮编:510760,电话:020-8209131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2019年,我局结合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年度重点工作及纳税人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0条,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1单,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未发生针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中: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对外信息441条,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的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共推送45篇次原创政策解读作品;通过纳税人学堂网站公开信息223条,阅读量超过10万人次。开展税收专项辅导121场。全年12366热线人工需求量11,295次,人工咨询服务数11,141次;对外咨询热线人工需求量52,610次,人工咨询服务数42,143次。各级各类媒体报道我局工作141篇次。
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更新政府公开信息,主要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虚打骗等重要工作、经济社会热点话题及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问题,广泛开展税收宣传,利用税收宣传栏、税收宣传活动、办税服务厅触摸屏、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运用图解、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在网站、微信等渠道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主动向纳税人推送优惠政策、答疑解惑,及时公开各类涉税信息。三是回应社会关切。将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局长接待日、税收宣传活动等,强化纳税人、第三方以及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以及意见反馈渠道,对于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事项限时办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证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舆情回应的针对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四是强化权力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利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建立健全纳税人参与机制,主动问计求策。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座谈、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执行情况。五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快推进办税事项 “一次都不用跑”清单实施并向社会公开。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网站等渠道进行信用信息公示等,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六是优化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强化网站等公开平台的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探索政务融媒体体系建设,推进新媒体与网站的联动发展,加强与政府部门及媒体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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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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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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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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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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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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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 |
0 |
5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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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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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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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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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8 |
0 |
905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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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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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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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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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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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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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 |
923,7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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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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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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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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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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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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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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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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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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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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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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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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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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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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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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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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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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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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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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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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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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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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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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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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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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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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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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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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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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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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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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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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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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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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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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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9年,我局主办人大议案1件;政协提案6件,均为协办件。全部均按照要求,通过区人大议案办理系统、区政协提案系统平台进行办理回复。办理建议意见全数得到议案人与提案人的满意通过。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也需继续拓展。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规范公开流程,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切实回应纳税人需求,解读社会热点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针对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