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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18:42: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的有关要求,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编制完成。

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方面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D座,邮编:510665,电话:020-87588525)。

一、工作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天河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的工作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拓展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针对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切实强化组织保障。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指标内容和要求,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并作为共性指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完善信息公开渠道

建立和完善内容发布管理机制、舆情协作机制、风险管理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对原国税、地税网站进行合并和升级改版。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各级税务机关对外公布联系方式等信息核查整改的紧急通知》(粤税办便函〔2019〕26号)精神及市局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纳税服务投诉等六类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的集中清理,三类6条在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的宣传单张等渠道对外正式公布的联系方式信息及12个税务所的联系电话均准确无误,并及时对相关电话号码进行了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三)拓宽政策宣传渠道

联合开展多类别政策宣传项目,发挥税宣品牌示范作用,带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高质量推进。向各级媒体、政府网站及客户端、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微信、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官方微信推送新闻稿件、新媒体作品和政策解读作品,多角度展示天河税务部门深入推进各项政策宣传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全年省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案例12篇次,市级媒体采用稿件、案例10篇次;中国政府网官方微信推送相关作品1次,国家税务总局推送相关作品、稿件、案例3篇次,省税务局官方微信推送相关作品、稿件、案例5篇次。联合走访“两委员一代表”所在企业和重点税源,介绍“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税清单”等创新成果,为相关单位提供“面对面”精准辅导和“点对点”政策讲解,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做好政务舆情处置

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相关方面协调联动、共同应对的舆情管理机制。通过综合施策加强改革舆情预期管理:严格对标舆情管理的有关要求,持续加大舆情监测力度,紧抓责任落实、全面监测、风险防控等环节,形成“预防+监测+管控”的全程管控模式。在日常监测中实现扫描“全网络”,对管辖范围内的有关敏感事件、热门话题和重点人群,尤其是对个税改革、减税降费、金三并库等重要工作的舆情研判,加强24小时网络监测;在过程管理中打造参与“全链条”,建立、完善了舆情管理工作联系人制度,要求局属各部门设立舆情管理经办岗,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办理时限,建立舆情监控台账;在风险管理中做到提示“全覆盖”,联合有关科室定期进行舆情风险全面排查,按月发布区局舆情风险提示,对下阶段可能发生个税舆情的风险点进行详细提示,有针对性地指导局属各部门开展舆情风险防控工作,提醒局属各部门尤其是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一线部门绷紧“责任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86条。征管体制改革前,原天河区国税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01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本级政府信息数21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41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70条;原天河区地税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01条,其中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396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05条;原地税网站由于被市局收回权限,因此无相关数据统计。通过其他方式(税收宣传活动、广播、报刊、电视等)共同公开政府信息数20篇次。征管体制改革完成后,以天河区税务局名义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4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本级政府信息数74条,通过其他方式(税收宣传活动、广播、报刊、电视等)公开政府信息数10篇次。征管体制改革完成后,本级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权限被收回,无相关数据统计。

(一)认真解读积极回应

及时解读重大税收政策,围绕“五期叠加”重点工作、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开展相关税收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跟踪解读。对于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新个人所得税政策等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相关重要税收改革,在门户网站阶段性开辟专栏进行专题讲解,推动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拓展与纳税人沟通渠道。走访区内11个街道,向逾100户次“两会”代表委员及区内重点企业收集意见建议,联合行业协会、街道党群服务站开展“税收优惠进商圈、进园区、进孵化器”专题活动,打造“红色税宣角”,在花城广场、正佳广场等地点开展大型税宣活动,覆盖约60万人次。

(二)积极推进平台建设。

在做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基础上,不断探索税收宣传的新形式、新措施、新思路,促进税收宣传与新媒体、新载体的融合,针对广大纳税人的实际需要,利用电视、小视频、报刊、网络、微信、H5等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新颖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推出闪卡H5一期,税收宣传月专题回顾H5“天街小雨”2期,制作小视频3个,通过微信、网络推送上级税收宣传作品和原创税收宣传作品超30条,多元化的税宣手段获得了上级单位、天河区政府部门和以纳税人为代表的社会群众一致好评。

(三)强化办税服务公开

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重点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服务规范等为重点进行广泛宣传,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对办税指南进行规范完善,在门户网站设置个人所得税、青少年税法学堂、电子税务局等专栏,方便纳税人查阅和使用,加大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税制、延时服务制和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办税服务措施的公开和落实力度,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方面的事项公开力度。

三、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天河区税务局高度重视各项建议和提案,本着依法、求实、准确、从速的原则,认真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8年,原天河区国税局和地税局共组织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提出的建议12条,已成功办理10条,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天河区税务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完善申请方式,确保渠道顺畅。拓展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持续升级天河区税务门户网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严格办理程序,确保答复规范有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答复和备案等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及时回复。三是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办理实效。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充分了解申请人的信息需求。同时加强归口管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内容,由相关处室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严谨规范。

全年本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2件,其中国税地税合并前共受理26宗,国税地税合并后共受理6宗。在收到的申请中,网上申请18份,信函申请14份。在我局答复的申请中,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涉税信息、社会保险费信息等。申请办结数32件,其中按时答复申请32件,按时答复率100%。没有向申请人收取复印、检索等费用,全年依申请收费为0元。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度,天河区税务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全面,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策解读能力还有待提高,教育培训力度还有待加强,队伍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等。2019年,我局将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改进问题: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全面、高效发布信息;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工作提供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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