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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15:38:5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涵盖原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税务局、原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2018年1月1日至7月19日)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2018年7月20日至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和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力度持续加强,公开流程日益规范,公开载体不断拓展,公开管理高效进行,公开效果稳步提升,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推各项税收工作和税收改革顺利开展。

(一)统筹组织有力,公开力度持续加强

机构改革后,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抓手, 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明确细化职责分工,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完善制度机制,公开流程日益规范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根据工作分工变化及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政务公开办公室,将责任明确到人。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及时调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流程,强化保密审查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公开及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及保密事项范围,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既确保信息安全,又保障应发布政府信息顺利发布,维护公众知情权。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三)渠道运行畅通,公开载体不断拓展

统筹运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一是以门户网站为主体。进一步健全网站管理和信息更新机制,把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展示平台,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和栏目设置,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全局概况、组织机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图片新闻等栏目;加大重点信息领域,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以办税大厅为阵地。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服务意见箱等,主动发布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等相关信息,公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数量、程序、期限及相关表格;加强税收咨询和纳税辅导,及时总结咨询频率较高的税收热点问题,制作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宣传材料,营造良好纳税氛围。三是以新闻媒体为拓展。多角度开展税收宣传,重点围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开展政策宣传,各级媒体多次正面报道我局工作开展成效,增进了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认同,扩大了信息发布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四)措施严谨细致,公开效果稳健提升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方面。结合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以税收执法公示平台上线工作为有力抓手,实现执法事项的集中线上公示,公示信息得到进一步整合,公示途径进一步优化,公示管理进一步规范。二是回应社会关切方面。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信息回应、信访工作、舆情管理、投诉举报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回应税务系统内部和纳税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众信息诉求。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2条,其中工作动态29条,图片新闻27条,通知公告33条,其他信息2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原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税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8份,原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4份,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9份,全部依法依规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原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税务局、原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原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税务局、原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原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税务局、原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原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税务局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应诉案件1件,原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原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税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原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协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协办政协提案1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如政务公开方式还比较单一,税收政策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创新意识还比较薄弱。

2019年,我局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打造阳光政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吃深吃透主动公开信息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二是持续拓展公开载体,创新政策发布和解读方式,丰富公众获取税务信息渠道;三是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公开机制,不断完善合议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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