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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5:54:1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做好主动公开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发布涉税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内容。公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鼓励企业遵从税法,大力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2023年,东源县税务局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85条。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东源县税务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事项办理规程及发布审查、保密审查等机制,统一规范表证单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流程规范,安全准确。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和“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拟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范围,要求所有政务信息在公开前必须填报《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公开发布信息送审单(暂行)》,进一步落实部门、分管领导、保密委员会“三级审查”机制,防止公开信息直接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

(三)加强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以严格的绩效管理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主动公开及时,依申请公开规范。依托学习兴税平台,组织开展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共20人次参加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实现关键人员、关键岗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应知应会,实操分数均达到95分以上。组织办公室业务培训班,对全县税务系统53名线条业务骨干干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同时选派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干部参加总局相关的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3年,东源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在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扩大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交流轮岗导致政务公开工作的稳定性下降。二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断提升、公开内容日益细化,对制度建设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及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储备力量,合理安排和明确划分人员职责,提高整体工作开展质量和运转效率,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推动全县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扎实有序开展,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国家税务总局东源县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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