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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1:44:5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强化组织架构,完善平台建设。日常工作中,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建立了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积极做好县级局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优化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及时制订和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第一,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个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社保费改革等多项减税降费税收新政,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公告多种方式,及时告知社会公众,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第二,积极回应信息诉求,明确专人负责局长信箱的办理,第一时间接收处理单,并要求承办部门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尽快办理,同时办理完结后主动回访纳税人,预防屡诉的发生。2020年收到局长信箱来信0件。第三,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了申请须知和联系方式,上传了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严格信息审查,强化监督保障。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和“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拟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范围,要求所有政务信息在公开前必须填报《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公开发布信息送审单(暂行)》,进一步落实部门、分管领导、保密委员会“三级审查”机制,防止公开信息直接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

(四)做好其他信息公开。第一,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方面。累计组织纳税人专场培训17场1672户次,发送宣传短信和微信7510户,EMS寄送宣传资料3703户,在河源日报、河源晚报等媒体刊发新闻稿件4篇,4篇稿件素材被人民网、央广网、经济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第二,政策解读方面。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在各项税收改革措施推进的重要节点,播放政策宣传视频,印制政策解读资料。第三,放管服信息方面。规范行政审批,积极配合龙川县政府开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共梳理录入127项服务事项,明确97项权责事项和30项公共服务事项,共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和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协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政务服务管理等部门将常态化开办企业流程简化为商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程序。优化企业办理注销程序,严格落实“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工作要求,并分类型按免办、即办和一般流程办理,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便民措施,简化注销手续和程序,并长期利用大厅公告屏、宣传栏做好宣传辅导工作。第四,政府采购方面。制订《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政府采购金额为1462063.29元。第五,财政预决算方面。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编制了财政预决算。第六,建议提案办理方面。2020年未收到建议提案办理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736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23

 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2

 27

行政强制

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62063.2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存在公开信息量不够充实、信息更新速度不够及时等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持续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公开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税收政策等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培训,着力加强政务公开队伍人才的培训,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编制,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办公室(地址:龙川县龙川大道73号,电话:0762-6808922)。

 

 

 

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

2021年1月31日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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