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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0:23:2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龙川县税务局围绕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问题,强化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河源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税收优惠政策、行政执法等政务信息;积极向河源市税务局报送基层动态、新闻素材等,全年累计被河源市税务局以上公众号刊用11篇,河源日报、南方日报、中国税务报、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采用15篇,河源市税务局采用基层动态7篇。同时,龙川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定期维护领导简介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拟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范围,要求所有政务信息在公开前必须填报《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公开发布信息送审单》,进一步落实部门、分管领导、保密委员会“三级审查”机制,防止公开信息直接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河源市税务局做好网站规范建设,对主动公开目录继续保持动态更新,强化平台数据的日常维护,切实做好网站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做好主流媒体宣传,及时将最新政策指引、税费信息、欠税公告等内容发布到门户网站相应栏目,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积极参与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培训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持续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效果。同时,积极发挥绩效指标“指挥棒”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管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龙川县税务局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存在公开信息量不够充实、信息更新速度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龙川县税务局将会持续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切实做到能公开的尽快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公开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税收政策等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培训及交流学习活动,着力加强政务公开队伍人才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龙川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编制,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龙川大道73号,邮编:517300,电话:0762-6808922)。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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