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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8:22:4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做好主动公开

1.及时更新机构主要职责、领导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咨询服务热线和举报投诉电话、社会关切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税收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力求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依法公开工作。

2.聚焦服务国家战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加大对减税降费政策、个税改革政策、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40篇,图片新闻26篇;先后向市税务局网站报送基层动态25篇,被采用7篇,报送图片新闻4篇;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河源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微信原创累计28篇;宣传事迹素材先后登上1次央视网、3次学习强国、14次南方plus。

3.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主动公开税收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开企业欠税信息781条、非正常户信息5000条、委托代征公告53条、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户信息15401条,且全部按公示要求隐藏纳税户身份证信息关键位数;大力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有效保障了纳税人知情权,增强了税务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2020年区税务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加强对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分管局领导一线协调,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专人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条不紊的落实。

(四)加强平台建设

构建门户网站、报刊媒体、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及宣传栏多维平台,及时更新维护栏目信息,多角度、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门户网站优化升级工作,加强网站维护管理,整合资源、创新形式,认真做好信息更新工作。

二是积极提升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一体化建设水平,充分利用纳税人宣讲会、办税服务厅显示屏、纳税人学堂、自助办税终端等平台,向纳税人开展税收政策解读、办税服务事项、权利义务事项等宣传。

(五)加强监督保障

将严格贯彻落实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等工作管理机制,拟发布的信息须经层层审核,明确保密责任,进一步统一、规范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2093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36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4

248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3768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深化。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整合数据不够及时,推送数据不够迅速,压实工作责任不够迅速。二是人才队伍有待加强。虽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但专岗专职人才不足,推动政务公开机制运转不够顺畅,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得到充分开展。三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流程不够顺畅,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文件格式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公开意识,持续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站在全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特别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各项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协调增合力。常态化运转政府信息公开议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听取各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对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东11号,邮编:517000,电话:0762-2833133)。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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