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惠州市税务局 > 大亚湾区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1:32:2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大亚湾区税务局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大亚湾区税务局在上级税务机关及大亚湾区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省局、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聚焦组织收入、退税减税、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全面信息公开,将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政策法规等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二是做好主动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资料宣传架等渠道,对纳税人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和各类涉税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及时答复,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理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范围分类管理政府信息,完善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与保密审核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严格按照审查发布流程完成对外公示工作,确保不予公开信息不泄露,进一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在上级的统筹下,持续推进门户网站的集约化、规范化发展,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及解读信息、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内容,切实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强化运用融媒体形式构建由多种平台构成的公开矩阵,通过电视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纸质报刊、电子报刊等形式,及时公开税务部门的贯彻落实措施及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工作重点和成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通过政务公开电话、纳税服务热线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开渠道畅通;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强化绩效引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压实工作责任一年来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责任追究情况,未造成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70

行政强制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大亚湾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下的税务工作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实现公开形式更加多样化。二是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下来大亚湾区税务局将会进一步贯彻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完善相应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发布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和水平;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并准确把握相关税费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2年度大亚湾区税务局未发生信息处理费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南路112号,邮编:516082,电话:0752-5562730)。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