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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4:50: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惠阳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惠阳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进行基础信息公开。持续依托官方网站更新“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其他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充分发挥阳光服务群的宣传辅导作用,主动向纳税人公开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全区阳光服务群达37个,覆盖8000余户纳税人。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公开信息。多渠道、多形式公开和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惠阳区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做客第200期《行风热线》节目,在线接听和回应听众涉税涉费问题咨询。主动通过各级主流媒体宣传税收工作亮点,2023年,惠阳区税务局各项工作亮点获各级媒体报道(转载)89篇次。三是持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制作《多!快!方便!》税宣短视频、增值税优惠政策抖音短视频、《便民办税系掂档》客家新说唱、《全民反诈|反诈小剧场》系列视频、纳税信用复核操作指引长图、“春雨润苗”专项行动长图等新媒体宣传产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要求,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并全程跟踪办理进程,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2023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工作规程.一方面,强化信息公开的归口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把公开信息的保密关、安全关、内容关、时限关;另一方面,加大数据共享,依法依规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纳税人缴费人等提供资料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主动配合上级税务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惠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惠阳区”栏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运用微信阳光服务群、电子税务局等多种渠道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局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开到位。同时按照要求规范各栏目信息的发布,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98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3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2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2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1

2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计划

2023年,惠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在税收政策发布渠道上不够多样化;二是在跨单位、跨部门信息共享还不够及时。下一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纳税人缴费人不同类型的需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丰富税收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务公开信息的知晓度;二是强化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强化内部政务公开培训,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对外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三是重视专业队伍建设,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业务知识的日常学习更新,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培养干部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3年度惠阳区税务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惠阳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演达二路13号,邮政编码:516211,电话:0752-3821841)。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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