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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6:41: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龙门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龙门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县税务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涉税信息审查和发布流程,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事项内容,及时更新人事任免、政府采购等栏目内容,立足抓好门户网站日常维护工作,提高信息发布和政务服务质量,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质效,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水平。稳妥办理已申请公开事项,细化办理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以解决申请人现实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全面准确了解申请诉求,耐心细致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并合理引导。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大力夯实政府信息管理基础,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健全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安排专人跟进公开流程审核、网络维护、信息更新和台账管理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审批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全力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各环节保密制度措施,保障公开信息合法合规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建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系统网站运营维护,及时公开政策法律法规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及纳税服务信息,有效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以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政务公开栏以及门户网站、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传播税务声音,解读税收政策。2023年以来,在本地网站及时发布其他通知公告12 条、非正常户公告12条、欠税公告 4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1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监督保障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提档加速。及时筛查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重点考核项目,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检查,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龙门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创新性不够,政务公开的信息量不多,对重点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有待加强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龙门县税务局将重点从以下四方面做好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各部门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思想认识,充分整合宣传资源,借助政务公开目录系统等载体,提高时效性。二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工作机制,以更新颖的形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三是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丰富公开形式,做好重要政策及业务操作指南等信息的公开,将政策解读更加形象化、通俗化、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龙门县税务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869号,邮编:516800,电话:0752-789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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